为什么入职体检不检查艾滋病?

小虾趣事儿

入职体检是专项体检之一,有相对固定的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一般体检内容较为简单。一般体检项目包括:1.血常规(18项):可以检测出贫血、炎症、止血异常、血液病和肝、脾的病变及临时性感染。包括红细胞数目(RBC)、白细胞数目(WBC)、血小板数目(PLT)、血红蛋白(HGB)、中间细胞数目(Mid#)、淋巴细胞数目(Lymph#)、粒细胞数目(Gran#)、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平均血小板体积(MPV)、红细胞分布宽度(RDW)、红细胞压积(HCT)、血小板分布宽度(PDW)、血小板压积(PCT)、淋巴细胞百分比(Lymph%)、粒细胞百分比(Gran%)、中间细胞百分比(Mid%)共18项检查结果。

2.肝功能检查。主要检测的是谷丙转氨酶(这项检查再公务员体检当中也很重要),另外,从2009年开始,我国已全面禁止在体检当中要求对乙肝五项进行检查,不得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

3.胸部透视。就是常说的X光检查,主要是肺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4.内科检查主要是医生进行按压、听诊检查心、肝、肺、脾、肾、胆囊进行系统检查。
5.外科检查医生通过看、触摸检查皮肤、脊椎等是否有病变。

6.尿常规检查。

从上述标准中可以看出在入职体检当中没有对艾滋病检测这一项,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法律规定。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另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因此,很多体检机构不会主动为你检查艾滋病这一项,除非你有要求。

三.检测周期长。 艾滋病检测是检测病毒抗体,产生了抗体,就可以检测出来,每一个人产生抗体的时间不同。产生抗体的时间是2--6周,平均是25天,极少数在3个月内。因此很多公司为了员工能尽早上班,也不会等那么长的时间。


达人知者

对于你的这个问题,如果要弄清楚,首先要明白我们国家对艾滋病人的保护政策。在我国,艾滋病人的隐私是要求严格保护的,在其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公开其感染艾滋病的信息的。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避免他们被歧视,我国法律规定艾滋病人享有同样的医疗工作等权利,不公开也是为了避免隐私不必要的恐惧和歧视,损害他们的合法利益。

同时,不公布他们的信息也是为了不引起别人歧视而导致艾滋病患者产生仇恨心理而报复社会。所以对于艾滋病的检查,除了必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必要情况比如献血,做手术前,或者妇女产前检查,还有紧张器官捐赠或移植等。

知识有限,如有错误请指正


a奇葩视界

所以,是否检查艾滋病,全看用人单位的要求。同时,应聘者是否能通过入职体检顺利入职,也会因为岗位性质和用人单位的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异。


其实,入职体检即使检测了艾滋病,结果也是保密的。医疗机构一般会首先通知到本人,用人单位也必须要为艾滋病感染者保密,不会向社会外界公开,甚至都不会未经本人同意,告知其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但是,不得不说,艾滋病病人或者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家庭以及入学等社会问题是很复杂的。虽然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歧视,然而,由于人们的恐艾心理普遍存在,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属的就业、就医、入学等生活环境并不乐观。


但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隐私保护,也催生了另外的一些问题。比如婚检查出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只自己知道,医生不能告知其结婚对象。这种时候就是人性很大的考验。如果患病一方主动告知,和平解决还好。如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健康一方何其无辜,然而医务人员又不能违反法律泄露病人隐私。这种现象发生时,究竟应该以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权为重呢?还是更多考虑另一方的知情权和享受健康的权利呢?

在此,不得不提,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需要严格遵纪守法,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每一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都应该保持内心最初的那份善良,才能得到这个社会的包容与温暖。


扁鹊兄弟的小信徒


窗外有没有风景

并不是所有的入职都不检查。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患者享有隐私受保护的权利,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第三十条

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1];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公共服务行业是应该进行艾滋病体检的。当然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艾滋病患者的告知保护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也是很多人不能理解的(包括我)。也许管理条例有些滞后,以后可能会进行修改。

以上为个人观点,欢迎探讨!


武钺601198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所有非自愿的艾滋病筛查都涉嫌违法,而且艾滋病筛查结果也只能告知患者本人。这是为了保护艾滋病患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免受社会歧视,因此,一般的入职体检都不会检查艾滋病,特殊工作岗位例外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三种:性接触、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一般正常的接触是不会传染的。因此,我们对艾滋病患者也不必谈虎色变,更不要随便歧视他们,他们很多都是被动或意外感染的,更需要社会的接纳和关爱。


宜玮434

关于体检不检查艾滋病,这个就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了,如果他知道自己有艾滋病的话,就应该处理好和同事的卫生和安全问题,避免传染给其他的人,艾滋病本身不应该被歧视的,既然得了就应该面对事实,不去伤害其他人,对同事应该提醒不要去用他的东西,就说个人有洁癖等等,毕竟这个社会你要是直接说出来,肯定会被其他同事另眼相看,最后可能被公司辞退。说到底还是保护艾滋病人,让他们能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黑白格调14

回答你这个问题你要从一下几个方面分析。

在一般的职场中,公司招人进行体检,是做基本的常规检查。了解各器官是否有严重的损伤,呼吸道和消化道是否有传染疾病。而艾滋病在体检时没有此项目检查,所以一般查不到。


十二点的朦胧



Sara晴天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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