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五座小汽車多一個未滿兩歲的嬰兒算超員嗎?

13415296697歡伯

您好,我是高級育嬰師、健康管理師糖果媽媽,很榮幸能回答您的問題!


算超員的。交通法規定,五座車超載一個自然人就已經算作超載20%,所以就屬於是超員了,不管超載的是兒童還是嬰兒,都是屬於自然人的範圍。而且,12歲以下的兒童坐車出行最好是要使用安全座椅的,否則危害巨大。

安全座椅的重要性。

當小朋友乘坐汽車時,不管家長抱的有多緊,一旦發生危險時,孩子都會受到巨大的傷害,交通事故對於孩子的傷害是成人的數倍,因此,兒童出行使用安全座椅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很多的孩子對於束縛自己的安全座椅都會產生牴觸的心理,那麼就需要家長為寶寶做一些開導工作來讓寶寶更易接受安全座椅。

1、讓寶寶感覺到舒適。

寶寶在使用安全座椅時,家長不必將座椅的安全帶調的太緊,所以在保證寶寶安全的前提下,家長可以在寶寶身體和安全帶之間放一些柔軟的填充物,但是注意也不要將安全帶調的太鬆,這樣既能保證寶寶的安全,又能增加寶寶的舒適度。

2、轉移寶寶的注意力。

當寶寶使用安全座椅的時候,家長可以使用一些帶聲音的或者是可以唱歌、講故事的玩具來轉移寶寶的注意力,亦或是家長為寶寶準備一些孩子喜歡的玩具食品等,可以讓寶寶暫時忘記被束縛的煩惱。

3、媽媽及家人的陪伴。

當寶寶使用安全座椅的時候,媽媽或者是家人最好可以陪在寶寶的旁邊,以免在寶寶感到束縛的同時,還會感覺到孤獨感,有種被忽視的感覺。所以陪伴寶寶的家人可以在旁邊陪著寶寶說話、唱歌或者是講故事,讓寶寶可以感受到關心,那麼也會緩解安全座椅帶給寶寶的不舒服的感覺 。

寶寶乘車的時候其實是一個很危險的過程,雖然平時我們不注意,但是一旦發生事故時,對於孩子的傷害都是很大的,所以,當寶寶乘車時,家長最好可以給寶寶準備安全座椅,也要避免超載超速這類事件的發生。


糖果媽媽

算的,根據《交通法》規規定,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100,記3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100,記6分。

案例


2016年9月某地,交警在道路進行交通檢查時,檢查到趙某某的車輛,規定核載五人,而趙某某卻核載六人,其中有一名剛出院的新生兒,交警對他進行批評教育,並進行了相關的處罰。

法規中所說的核定人數是指“自然人”,自然人的含義就是自然條件下誕生的人,核載人數只是說的人數,並沒明細表明年齡、身高等問題。所以不管是新生兒,還是衛生年的兒童,都算作自然人。

只要規定核載五人的車輛,你加上嬰幼兒和未成年人總數超過5人,就算是違反交通法規超員,會根據相應的《交通法規》進行處罰,所以建議題主還是根據汽車規定核載人數來坐人吧!

建議

當汽車以50公里/小時的速度發生撞擊時,10公斤重的兒童產生的衝擊力可超過400公斤。在公路上發生了撞擊交通事故的話,巨大的衝擊力會使兒童像“炮彈”一樣向前飛出去,光靠成人雙手的力量完全抱不住嬰幼兒或者未成年兒童。所以建議使用嬰兒提籃或者是兒童座椅,這樣在行車中保重孩子的安全,防止了交通事故被甩出車外,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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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水果的同學

五座小汽車上有六人且其中一人為嬰兒,依法認定為超員

機動車核定人數的“人”,是指廣義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嬰兒、未成年兒童。小汽車準載人數以行駛證上標明的核載人數為準。一般私家車的限載人數只有5人,多乘坐一個人,其超員比例就高達20%。

小汽車禁止超員,主要為了保證車上乘員安全。超員,有人就不能獨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安全帶,一旦發生事故,乘員可能被甩出車外,兒童或嬰兒靠大人雙手的力量不可能抱住,更容易受到傷害。


429方寸世界

首先一座五輛小汽車,多一個兩歲的小孩肯定算是超員。



超載的定義。

道交法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100元,記3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100元,記6分。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小孩也算死亡人數的,所以私家車多坐一個小孩也屬超載行為,大人抱著也一樣的,因為它是以人為單位。不是以大小為單位。

遇到超員的情況怎麼辦?

如果你被交警攔下的話,一般來說,說一些好話,通融一下,交警也不會處理的。最多就是教育一下。一個小孩嘛人之常情。

但是為了自己家人和小孩的安全,我建議你還是選購合適的兒童安全座椅乘坐。



據統計,安裝了安全座椅的車輛和沒有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車輛事故死亡率相差8倍,受傷率相差3倍。



所以選擇正規的安全座椅是很有必要的,並且要學會正確的安全座椅安裝方法也是很有必要的。

關愛生命健康出行。 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城鄉生活聰哥



首先明確告訴你的是,已超員,理由是:根據《道交法》相關規定,客運車輛,小汽車,都是按照百分比來記算超員的。

你的情況是,你的車為五坐,那麼把駕駛員算在一起,僅可以載五人,那麼你加上兩個孩子就已經載了七個人了,那麼(7-5)/5*100%=40%,你已經超員這麼多,處理是很嚴重的。



那麼如果看是不是超員,那麼你就拿起行駛證,在行駛證上明確寫著核載幾個,你就只能坐幾個人,那怕多一個人也算超,而且你多了兩個小孩,真的不太安全。

一但查獲,超員百分之20以上的將是6分,1000元,真的不太划算。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同時建議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駕駛,沒有關注我的,記得關注哦。


田田探鄉音

當然算超載!

未滿兩歲的嬰兒就不是人嗎?你車裡面能塞的下幾個人,與法規規定荷載幾個人是兩碼事。



估計大多起來抱有這樣疑問的,都是平時在生活裡,未成年,尤其是十歲以下的孩童,不管是坐車,還是景區等都不用買票。造成許多人以為,孩童在法規面前不用算作一個完整的自然人。

何況相關法規規定未滿12歲的孩童乘車,必須坐安全座椅。



試想,如果未滿兩歲的嬰兒乘坐的是安全座椅。那麼覺得依舊不超載的人明顯就會少很多。

五座車,坐五個人,嬰兒抱懷裡,就覺得不算超載。五座車,嬰兒佔一個座位坐在安全座椅裡。後排其餘的三個人擠在餘下的兩個座位上,起碼從主觀感受上也能更好的接受超載的事實了。



一切都相關按規定來,事情就變得明朗了許多。


車無定論

之前我覺得不就超載了一個兒童嗎?孩子又不佔多大地方?幹嘛要那麼較真再說了,家長腿上抱一抱,不就騰出地方來,多坐一人。開始我的確這麼認為。

直到有次朋友現身說法,才得知自己真是頭髮長見識短,完全不懂法。

有一年過年朋友開車拉著他們一大家子的孩子去遊樂場玩。三大人,四個1米以下的孩子。五人座,本不想怕超載被罰,但是孩子們一再央求,要一起去,怕大過年的孩子為這事不高興,也不想掃了孩子的興,就答應了,心存僥倖心理,認為開車十幾分鐘的路程,不會被查。

去的時候,遇到紅綠燈,就讓倆孩子蹲下去,怕警察逮住,還好一路暢通,也沒出什麼事。可是等玩完回來的時候,就被警察查住了。

不僅扣了6分,還罰了200元。

被好好教育了一番。每次說起這事來,朋友都一臉慚愧。得虧這一路沒出什麼事,要不後悔晚已。


朋友真是被這事警醒啦,只要身邊盆友有人開車,她都提醒人家,不能超載,有小孩的一定要買安全座椅,安全第一。罰款扣分是小事,出了交通事故就晚了,一個家庭都完了。

哈哈,有時朋友的朋友還故意刁難,我車裡有個孕婦咋辦,懷的雙胞胎。算不算超載啊。

你們說那,這樣算不算超載?


蘇菲婭


首先應該搞清楚的概念是:是否超載是按照車內的人數計算的,不是按照乘車人的年齡、身高和體重來計算的。

上述情況屬於超載了20%,會被扣6分,同時罰款二百元。 ,所以當然是超載的行為了。

具體車型規定不同:

公路載客的汽車不能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可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經滿員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人數不得超過核定載客的10%。

載貨汽車的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則不得載人。

摩托車後座不可以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有了這些規定,可以保障我們出行的安全。


林依諾親子育兒

交規規定超員20%這個界定,對於五座車來說,確實是個值得吐槽的地方,對人而言,不存在超半個,哪怕新生兒,也只能用數量詞“一個”。但這並沒毛病,如果當你“規規矩矩”用上了安全座椅,這時候你就會發現,寶寶比你更佔地方!當有寶寶在時,客觀上來講,五座車擠不下六個人的!回到法理上,六個人肯定超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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