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最新人事任免,涉及65人!

恩施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公告(一)

2018年5月24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

决定任命

孙继为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姚洪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廖平玥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兴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彬同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春燕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韬同志为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人大联络处主任;

陈勇军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黄功凤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大云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泽勇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沐抚法庭庭长;

张久福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白杨法庭庭长;

杜炼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法庭庭长;

陈雪峰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向云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波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谭淑琼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叶丹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聂本军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郭韶华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红艳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罗炜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向涛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邓卫平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

韩维娜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

申宝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龙凤法庭副庭长;

张传文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屯堡法庭副庭长;

王桥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坝法庭副庭长;

舒红兵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廖瑞权同志为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汤吉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勇军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黄功凤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黄大云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屯堡法庭庭长职务;

黄泽勇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

张久福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炼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雪峰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坝法庭副庭长职务;

向云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波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白杨法庭庭长职务;

郭韶华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艳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罗炜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沐抚法庭庭长职务;

向涛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白杨法庭副庭长职务;

邓卫平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韩维娜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石国伟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郭平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伦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红兵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锋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法庭庭长职务;

王长胜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坝法庭庭长职务;

张自龙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高茂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曹琼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绪波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少生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樊迅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英培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康成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恩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恩施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公告(二)

2018年5月24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余秋红

副主任委员:

查忠铭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甘艳 吴志伟 陈春燕

恩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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