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在省内率先开展招标评定分离试点

近日,瑞安市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该市率先开展招标评定分离试点。这是2014年瑞安市被省发改委批准成为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城市后,再次对全省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先行先试,也是温州市唯一一个招投标改革试点市。

招标评定分离,即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从而做到还权于招标人,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实现权责统一。

省发改委《关于瑞安市开展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浙发改法规函〔2018〕332号)中表示,瑞安市将在国有资金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施工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中试行评定分离。第一年,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实施;实施一年后,通过经验总结和制度完善,列入试点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逐步全面实施招标评定分离。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有望实现施工配合更好、工程进度更快、人员到位率更高以及履职能力更强,在标后履约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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