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古樂歌詞

《诗经》:古乐歌词​ 中國是一個詩的國度,更是一個音樂的國度,我國的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就是古人的歌詞,人們根據樂調的不同將其分為風、雅、頌三類。 《詩經》是一部記錄上古時代的詩歌總集,實際上是收集了古人的歌詞,先秦時代稱為“詩”或“詩三百”。在當時,詩和歌的創作主要來自於民間,周朝派人到民間採集民歌民謠,經過整理,配上樂譜,編成了各類歌舞曲。後來,孔子對其加以整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大約五百多年的詩歌三百零五篇。漢武帝時期,他採納了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尊“詩”為經典,將其定名為《詩經》。 《詩經》中的詩篇,就其原來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墨子公孟》說:“頌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意思也就是說,《詩》三百餘篇,都可以用來誦詠、用樂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記孔子世家》又說:“三五百篇,孔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由此可以看出《詩經》在古代和音樂以及舞蹈有著密切的聯繫。 風雅頌 《詩經》共分風(160篇)、雅(105篇)、頌(40篇)三大部分,這是根據音樂性質的不同來劃分的。將不同聲調的《風》、《雅》、《頌》作適當配合,足以構成一大套樂。《風》、《雅》都以重複,即疊韻、疊章,為其曲式的特色。 “風”是不同地區的地方音樂,包括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魏、唐、秦、陳、檜、曹、豳十五國風,大部分為東周時期的作品,小部分作於西周後期,以民歌為主。“國風”的語言樸素、鮮明,富於形象性,多處用雙聲、疊韻、疊字等,表達準確優美。形式上多是四言成句,隔句用韻,富有節奏感和音樂感。同時多處出現章節的復疊,有一唱三嘆的藝術美感,是《詩經》的精華部分。 “雅”是周王朝直轄地區的音樂,即所謂正聲雅樂。《雅》詩是宮廷宴享或朝會時的樂歌,按音樂的不同又分為大雅和小雅,《大雅》31篇,《小雅》74篇,共105篇。《雅》詩是周王朝直接統治地——王畿地區的作品,均為周代朝廷樂歌,多歌頌朝廷官吏。 “頌”是宗廟祭祀的舞曲歌辭,全部是貴族文人的作品。《頌》詩又分為《周頌》31篇,《魯頌》4篇,《商頌》5篇,共40篇。頌詩的內容多是歌頌周王朝祖先的“功德”,常在祭祀宗廟時演出。 《詩經》的基本句式是四言,間或雜有二言直至九言的各種句式。但雜言句式所佔比例很低。只有個別詩是以雜言為主的,如《伐檀》。以四言句為主幹,可以由此推想當時演唱《詩經》的音樂旋律,是比較平穩和比較簡單的。 詩經與樂器 《詩經》本身不但是歌詞,更記載了很多古代樂器。先秦時期的樂器,見於文獻記載的有近70種,而在《詩經》一書中提及的樂器就有29種。打擊樂器有鍾、鼓、罄、鈴等,吹奏樂器有蕭、管、笙等,彈絃樂器有琴、瑟等。後來,由於樂器種類的增加,周朝便根據製作樂器的不同材料,產生了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樂器,稱作“八音”分類法。 《詩經》是民謠體,那些遙遠的樂響曾經演奏著相思、思鄉、悼亡等人生體驗和感悟。它們來自於最底層百姓的生活,質樸天真,自然剔透。《詩經》中的音樂形式,在今天的音樂創作中仍然被廣泛地使用著。 延伸閱讀 詩經“六義” 所謂《詩經》中的“六義”,即是指“風、雅、頌”三種詩歌形式與“賦、比、興”三種表現手法。按朱《詩集傳》中的說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是直接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如“死生契闊,與子成悅。執子之手,與子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屬此類。如《魏風碩鼠》、《風新臺》都是通篇用比的。“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即起興,用其他東西引出要說的內容。如“關關,在河之洲。淑女,君子好。”即是用鳥在河中叫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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