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起诉与巨额索赔,巨头VS自媒体到底谁弱势?

这又是一起巨头起诉网站和自媒体的案例。

近年来,巨头公司起诉自媒体和网站的案例屡见不鲜,且索赔金额巨大。

2017年8月,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金融街侦探”,索赔100万;

2015年,万达起诉自媒体“顶尖企业家思维”,索赔1000万。

从2015年万达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到2017年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金融街侦探”,再到2018年腾讯起诉“千寻生活网”,从这些索赔案件,一般都引起了大众的瞩目,以至于人们有这种印象:难道巨头喜欢起诉自媒体?

从这些巨头企业起诉自媒体或网站的法律结果来看,从最初的“威慑”,到现今“立即执行”且具有实质性效果的诉讼禁令,法律也越来越站在“谣言”的对立面,对不实信息采取更为有效的处理举措。

不过,需要承认,在与某些自媒体的对阵中,并非所有的巨型企业都是无辜的一方,有的企业遭遇自媒体的报道后,不排除希望通过一些手段达到封口的目的,但有些互联网公司也的确深受一些自媒体“恶稿”之害。

一边是个人或者非组织化机构运营的自媒体或网站,一边是市值千亿员工数量上万的巨头,后者在面对某些自媒体的不实信息时,诉诸于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益,对其进行公开索赔也已成为常态。

真相很多时候,跑不过谣言

夸张的标题与刺激性的内容是许多自媒体常常采用的策略,在鸡汤与励志并重的年代,有些垂直媒体收割的不是空空如也的头脑,而且变相参与“黑稿”的操作。网络原生内容的繁荣既让我们感到高兴,同时又提高了我们认知这个世界的成本,尤其大量不经考证、不经采访、不经辨别的内容也对信息真实性提出了考验。有时候我们看到一篇文章,还要思考一下,这到底是事实还是对竞争对手抹黑呢?

在这个时代,大量信息蜂拥而至,而最真实的那个,可能跑的并没有那么快。

在流量和非法利益面前,许多行业都承受着虚假内容之恶。2015年8月,在由新华网主办的“净化网络环境,打击化妆品谣言”研讨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申敬旺表示,“由于消费者和科学真相之间的‘信息真空’造成的误读、误解、误信,公众更容易受到谣言的影响,客观上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忧虑,削弱了消费者的信心,影响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2017年12月,阿里巴巴官方微博发布文章《像治理雾霾一样治理网络雾霾》,阿里巴巴方面称,网络谣言已不仅是针对一家企业、毁掉一个行业的问题,更日益成为误导社会公众、危害公共安全、引发社会动荡的源头,应该像治理雾霾一样治理网络雾霾。

这些话难免有些夸张,但一定程度上,企业之所以对于谣言如此“害怕”,证明了这个时代信息在不断增值,而许多时候虚假信息与真实信息混杂一起,让人难以辨明,而虚假信息造成的损害却又是难以挽回的,无怪各大企业都对网络流言十分紧张。

谣言面前,企业应当“不纵容”

在这个时代,你很难说,谣言止于智者。一定程度上,需要人们提升对于信息的辨别力,但这一要求难免虚妄,毕竟平常人不是专家,在各个领域都有知识盲点。这就更需要我们对于某些信息发布者和发布平台提出更高要求。

另一方面,由于许多信息是不可预知的,而企业对其澄清往往要落后很多,虚假市场信号的传导引发了大量资源浪费。因为有些不实信息出现后,能很快地通过各种自媒体平台传播、发酵,而企业采取的“辟谣”或者“澄清”的方式进行说明一般都是滞后行为。

而从企业方面来说,虚假信息一旦出现,在市场上就很难消除影响,有些信息虽然被证明虚假,但还会被坊间认为是“有迹可循”的行业或者企业前兆,从而在这一逻辑上对市场进行引导,某些情况上,竟然真的利用虚假促成了真实,好不滑稽。

某些体系庞大的巨型公司,因其自带流量属性,屡屡成为互联网不实信息的中伤对象。但谣言面前,公司再大的体量也显得微不足道,谣言考验的不是大公司公关能力,而是互联网信息对不实信息的容忍度。当不实信息发布者以“大公司不一定会找我事儿”侥幸心理来混淆视听,赚取流量的时候,企业选择“不纵容”,受众也应当冷静一下,让流言再飞一会。

谁来约束,黑稿产业链?

传统媒体时代,内容需要经过多轮审核;门户时代内容由平台控制,个人的力量不足以彰显,即便有一部分不实信息,还不至于泛滥的地步。然而自媒体时代,不实信息泛滥成灾的可能性不断增大。为了获取广告费和阅读量,甚或是为了一些私怨,抹黑竞争对手的“黑稿”常见诸于一些自媒体上。

《法治周末》曾对一些自媒体独特的生财之道——发黑稿删黑稿做过调查报道,报道指出,一些所谓的自媒体人,专门通过发软文、黑稿等方式来赚钱,可以说是一条产业链。

流程如下:首先,几个创业、做自媒体的人,注册一家传媒公司,在各大平台上申请、注册账号;其次,通过这些账号,采取标题党、捏造内容等方式发布文章,吸引关注,扩大影响力;最后,瞄准大型公司、知名人士,结合社会热点,或是有利益方在背后推动公关、或是自己炮制真假掺半的负面稿件,前者通过合作费、宣传费等形式,后者以当事人要求撤稿、删稿为代价,来赚取利益。

不过,朱巍同时也指出,“如果最终判决,让造假者违法成本过低、诋毁带来的收益远远高于其违法成本的话,还是很难起到规范整个自媒体业界的作用”。他认为,近几年自媒体发展地非常快,是时候来明确其中的相关规则了。

这些处理结果和法律的实施,或将成为悬在自媒体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起到约束自媒体黑稿产业链的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