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不少企業為了少繳稅,就試圖利用私人賬戶來“避稅”。在這裡,我可以告訴這些企業,2018年的稅務稽查,不僅要查公司的賬戶,更會重點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的個人賬戶!一旦被稽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構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擔刑事責任!
案例:北京市通州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向北京創四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通州國稅稽查局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銀行和興業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進行檢查,發現以上兩個賬戶均是用於收取客戶匯入的購貨款。處罰決定:對公司少繳增值稅377,286.46元、企業所得稅101,515.75元分別處以0.5倍的罰款,金額合計239,401.11元。本來想“避稅”,結果被追回稅款不說,還倒貼了23.9萬罰款,更重要的是影響以後的企業信用等級,得不償失!
那麼在那些情況下,企業容易被稅務部門稽查呢?
1、商貿公司進、銷嚴重背離,如大量購進手機、銷售的卻是鋼材。
2、企業長期存在增值稅留抵現象。
3、企業增值稅稅負偏低。
4、企業增值稅稅負偏高。
5、公司常年虧損,導致企業所得稅貢獻率偏低。
6、公司自開業以來長期零申報。
7、公司大量存在現金交易,而不通過對公賬戶交易。
8、企業的往來賬戶掛賬過大。
9、企業存貨過大。
10、企業大量取得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11、企業存在大量無清單的辦公品增值稅發票。
12、公司繳納的增值稅與附加稅費金額比對。
13、企業連續三年以上盈利但從來不向股東分紅。
14、企業存在大量發票抬頭為個人的不正常費用。
15、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利潤數據和報送的財務報表的數據不一致。
16、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一“未開票收入”填寫負數。
17、增值稅申報表申報的銷售額與增值稅開票系統銷售額不一致預警。
18、無免稅備案但有免稅銷售額。
19、無簡易徵收備案但有簡易計稅銷售額的預警風險。
20、開票項目與實際經營範圍嚴重不符。
2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二“進項稅額轉出”為負數。
22、公司只有銷項但是從來沒有進項出現。
23、公司只有進項但是從來沒有銷項出現。
24、新成立的公司頻繁發票增量。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內開票額突增。
26、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人均稅款偏低風險。
27、個人取得兩處及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未合併申報風險。
28、同一單位員工同時存在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
29、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工資總額不符出現的風險。
30、期間費用率偏高。
31、大部分發票頂額開具,發票開具金額滿額度明顯偏高。
32、大量存在農產品抵扣。
33、公司賬面上沒有車輛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費等。
34、外埠進項或銷項稅額比重嚴重過高。
35、增值稅專用發票用量變動。
36、納稅人銷售貨物發票價格變動。
37、法人戶籍非本地、法人設立集中。
38、企業大量存在“會務費”“材料一批”“諮詢費”“服務費”“培訓費”等無證據鏈的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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