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怎麼準確知道它國研究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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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固然是因為美軍情報網絡遍佈全球,CIA,DIA,DSA,NRO,OICI,BIR,美國的情報部門非常多,甚至有專門用於核武器和能源情報活動的情報部門。另外一方面,核武器所需要的原料都是高度稀缺的,這玩意很容易被察覺到。

生產方面,離心機,核武器需要的武器級濃縮鈾,這些東西生產起來都非常困難,真要搞起來動靜非常大,採購設備,核研究設施,反應堆,各種各樣的設施,就算衛星看不見,通過一些邊緣排查也能獲得蛛絲馬跡,如此多的部門參與其中,要保密幾乎是不可能的。探礦,開礦,選礦,挖礦,提煉精煉濃縮分離等等等等,這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需要很大的人力和財力,無論從偵查資金流向還是具體的偵查人員的角度看,對於有著一套完善情報網絡的大國而言,生產核武器幾乎不可能不被察覺。

所以實際上大國之間,大家有多少庫存核武器,大概也都知道個底細。

實驗方面,核武器實驗,這玩意更不可能藏得住。

地下實驗的話,核武器實驗造成的衝擊波,連地震儀器都能探測到。地表,大氣內實驗,核武器爆炸也會造成大氣內放射性元素的變化,核爆後短期內全球大氣層的放射性元素會短期內增多,很容易被察覺。

比如當年中國試爆第一枚氫彈的時候,美國的情報網絡就收集整理了大量信息,最後竟然直接得到了中國試爆的核武器的種類以及當量甚至一些核技術信息。根據後來的解密文件,實際上很多東西說的確實是八九不離十。

至於保密,既然保密的人不是傻子,那麼情報人員也是有腦子的,什麼東西都想藏住是不可能的。


貞觀防務

這道題問的有意思了。靠情報機構只能模糊的知道,準確獲知是靠技術手段的。

從1947年開始美國就對全球核爆炸進行監控了。當年美國在二戰中使用了兩枚原子彈迅速的瓦解了日軍的抵抗後就意識到核武器的巨大威力。在1947年開始成立了核預警部門。對全球的核彈爆炸進行監控和評估。

後來核不擴散條約之後美國的核監控部門又對國際上提供核試驗數據。

通常的核武器實驗信息會從五個監測平臺進行獲取。

早期通過採集大氣內放射性元素的變化識別核武器的爆炸情況。通常核爆炸後短期內全球大氣會有特徵性的放射性元素指標提升。通過對放射性元素監測站的數據對比可以很快的確定核試驗的地點、裝置的類型、大體的當量。

然後是地震波。核彈不是一個炮仗只要爆炸就可以從地震儀上進行監測。

核爆炸所形成的地震波和普通地震波不同。

由於能量集中短時間釋放(紅色)可以清晰的和普通地震(藍色)進行區分,不同地震臺點通過三角定位法就可以得知核爆炸的具體時間地點和當量,這樣地球上一旦有國家進行核試驗就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了。

地震臺之外還有通過航空航天設備進行監測的手段。

例如利用WC-135核爆炸監測飛機進行特定地區的監測,這種特別改進的運輸機可以接收和定位核爆炸的特徵電磁波。利用長時間的留空飛行對重點地區進行監測。

同時太空中有核偵測衛星同樣會對核爆炸閃光和電磁波進行監控。

說個冷知識,當年美國為了防止蘇聯人在月球背面進行核試驗開發了宇宙電磁波監測裝置。這個裝置沒有發現蘇聯的核試驗卻發現了宇宙的微波背景輻射。也算是對人類科技進步做出了貢獻。


軍武數據庫

一個超級大國,也是所謂的世界警察的稱號不是吹的。

你以為美國中央情報局是吃乾飯的,美國中央情報局是世界上四大情報局之一。


世界四大情報機構包括,英國軍情六處,俄羅斯聯邦安全局,以色列薩摩德。



美國中央情報局人員具有高技術高學歷的特點,而且這個情報機構是非常獨立的,全部人員,經費,活動,即使美國國會也無權過問。主要由四個處組成,情報處、管理處、行動處、科技處。


主要對國外政治,科技研究,恐怖組織,等進行滲透,竊聽,分析。曾經發生過的“維基揭秘”事情影響巨大。


再個研究核武器的動靜還是比較大的,離心機,濃縮鈾是不容易得到的,退一萬講,核彈都是研究中慢慢實驗的,起爆的巨大震動,地震監測中心都能監測到。

圖片來自網絡


牛頭馬面兩鬼


研究核武器,不是捏個泥娃娃那麼簡單,所以有一些缺乏常識的人動不動說臺灣有秘密核武器,日本一個月能造多少核武器,造核武器的門檻要真那麼低,世界都不知道要毀滅多少次了。

要製造核武器,首先要有核物理方面的人才,對於發達經濟體來說,這個不是太大難題。然後需要提純核原料,也就是原子彈原料的鈾235提煉。而要進行鈾濃縮活動,那是一個很大的工程,在現代高分辨率衛星的偵查下,加上美國遍佈全球的諜報機構,基本上是藏不住的。

然後還要建立反應堆,這個就會產生一定的輻射,反應堆的建立這個工程也小不了。當年伊拉克、敘利亞把反應堆都建設起來了,還被以色列遠程奔襲給摧毀了。即便這一切都具備了,還要進行總裝,然後是試爆。

縱深小的國家根本不具備核試爆的條件,即便是縱深大的國家要全面試爆,再隱秘也會有很多大動作,比如印度巴基斯坦都是在山區地下進行,通過系列掩蓋,情報欺騙,再加上美國的信任,才欺騙了美國偵查,成功試爆。

我們的半島鄰居也是在山區搞的地下核試爆,但是大國其實都是掌握基本情報的,只不過礙於地緣政治安全,牽一髮而動全身,才沒有對他採取打擊措施而已。以色列的所謂三百枚核武器一直是一個隱晦的說法,從來沒有證實過,如果真有,很可能是美國輸出成品的結果。

因為理論上雖然可以不核試爆,通過計算機模擬試爆。但是初研核武器,很多基礎數據資料都不具備,很難得出可信的計算結果。試爆就是一個必走的程序,否則即便造出來,使用時心裡也沒有底。


謝金澎

美國可以利用衛星和化學探測手段對目標進行監視,以找出它國開發核武的蛛絲馬跡。但是最主要的還是靠把世界上的國家分類,“自己人”、“中間人”、“敵人”,重點監察對象當然是敵人。

後期的檢測相對比較容易,核武試爆過程中引起的地震波是技術很落後的國家都能探測到的。但是,對早期核武研究階段的檢測相對比較困難,因為相對而言,動靜比較小。

檢測目標國家鈾儲存的狀況是在早期發現對方是否在開發核武的一個主要方式。使用衛星從高空中對大地土壤和岩石鑑別,可以讓美國發現對手是否在開挖鈾礦;實地通過化學反應的手段來探測鈾的存在,是另一個鑑別鈾的存在的手段。

美國麻省理工有一個“政治物理學”團隊,從來不搞諾貝爾獎發明,主要工作就是為美國政府提供搜索鈾存在的工具和手段,以物理的手段完成國家政治工作。

但是,真正能夠在早期發現核武開發的科學手段非常有限。因此,美國政府主要還是依靠“真人”情報工作來檢測敵國核武開發狀態。

監察貿易往來是另一個發現敵對國家在開發核武的方式。

通過發現敵對國家購買離心機等設備、鈾原料的途徑,可以在早期發現敵國的核武開發活動。

除了有限的科技手段和情報工作之外,把國家分為“自己人”、“中間人”和“敵人”應該是美國政府瞭解敵國核武開發最有效的手段。在搞不清“敵人”到底有沒有核武的情況下,一瓶洗衣粉就可以作為證據,強加在敵人的頭上,逼迫敵國開放門戶,任由美國對其核心科技中心進行檢查。這樣,有沒有核武就一目瞭然了。


七號臺

我猜美國發現其他國家研究核武器不外乎這麼兩個途徑。一是情報收集。諸如,某國大量收購鈾礦石等核原料,購買用於鈾濃縮的離心機,對某個區域進行人口疏散,對特定區域進行消息封鎖等等。當然也可能是某個國家內部就有美國中情局的眼線,把某些情報賣給美國政府;二是衛星偵察。譬如,某國在進行地下核試驗場建設,有異常的設備調動等等。這種情況,大致是美國已經預判某國已經完成了核武器的初步研究,準備進行核試驗才採取的措施。

即使如此,現在我們也不一定能準確掌握某國研究核武器。大概10年前,世界主要擁核國家都宣佈不再進行核試驗,其重要原因是核試驗的技術參數可以通過電腦模擬獲得。

讓人嚴重擔憂的是擅長欺騙的日本很可能已經進行核武器研究。日本不僅擁有大量的核原料,而且電子技術非常先進,他們完全可能運用計算機研究核武器。有一種說法,日本只要幾個月就可以生產出核武器。對此,美國似乎也有感覺,去年美國要求日本歸還可以用於核武器研製的核廢料。從另一方面說明,日本很可能在研製核武器上早有動作。


庸人良品


美國有一個發現關鍵點的技術。如伊朗進行鈾濃縮活動時,在國際上大量採購與離心機有關的材料,這樣美國就發現了伊朗開發核技術跡象,然後通過在當地的間諜的情報核實,坐實了伊朗開發核技術的技術細節,最終要求伊朗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檢查,否則就給與制裁。


美國除了在關鍵原材料上的監視之外,還會積極從科技交流中收集情報,某國科學家與美方進行科技交流,其中向美國透露本國的核研發計劃,美國馬上誘使這位科學家叛逃美國,然後利用其提供的證據指責這個國家秘密研發核武器,最終迫使這個國家放棄核項目。


當然美國掌握核研發有的時候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以色列的核計劃,美國事先是知曉,但這個情報只是在小範圍傳遞,沒有公佈出來,現在以色列已經完成核研製,美國還是不發表相關的報告。可以說美國對科研發也是有限選擇的圍堵。


最後有些國家核研發沒有事先的徵兆,這是特殊時期,美國本身也會疏忽,如前蘇聯解體時,大約200枚核彈處在無人看管下,大量的核科學家,大量的核材料都流入黑市,美國想監控也是非常困難,很多國家對核武器都是躍躍欲試,如利比亞,敘利亞,伊拉克,印度,巴基斯坦等,最終還是給印度與巴基斯坦鑽了空子。


橋本看日本

1996年聯合國通過的《全面禁 止核 試驗條約》禁止了在地球上任何地點,用於任何目的的核 暴,截至現在有177個國家簽約。而美國、俄羅斯等國已經發明瞭一個可以探測幾乎任何核暴的監控系統,無論爆 炸發生在地表、高空、或是地下,它的工作原理如下:

核 暴會釋放巨大的能量,絕大部分能量以衝擊波的形式,通過空氣、水、土地輻射出去,這些衝擊波在空氣、水、岩石中以音速傳播,所以如果你在多個地點偵測到它們時,你就可以通過三角定位判斷出爆 炸是何時在何地發生的。當然這些聲波均由風暴、冰川移動、火山噴發、流星撞擊、火箭發射、宇宙飛船等產生,包括核 暴,然而核 暴比大氣中的幾乎所有其它的活動更為劇烈,所以空 爆 很容易就能被探測到。

水下 爆 炸由水聲傳感器來監控,簡單來說就是在海床上漂浮著的高敏水下麥克風,跟空 爆 一樣,水下 爆 炸也十分容易被偵測到,因為海洋中沒有什麼活動會和 核 暴一樣劇烈。

地下爆 炸要用到地震儀才可以探測,它主要用來監測地震,不管大地震、小震和許多極小的地震,也偵測火山噴發、爆 炸開礦、墜機等,現在科學家已經對這些非 核 暴有了相當的瞭解,所以2006年、2009年和2013年,他們在朝 鮮 發現了大而不尋常的擾動時,正確推斷出那是由 核 暴 產生的。

除了這3種從空氣、水體、地面偵測聲波的技術外,還有第4種技術可以準確從根源上斷定是否為核 爆 炸,那就是放射性監測。全球現有80個站點對空氣取樣以分析其中的放射性塵埃和氣體,它們是判斷核 暴 活動的關鍵證據,加上覆雜的大氣層流體模型計算,就可以預測放射物會向哪裡傳播,以及回溯放射物的來源。


圖文繪歷史


核武器是指核裂變或聚變反應釋放的能量,產生爆炸作用,並具有大規模殺傷破壞效應的武器。

這個定義並不準確,只能說是核彈。只有運用載體將核彈發射或投放到指定地點引發爆炸,才能稱為核武器,這個載體就是火箭或航天器。

子彈不能稱為武器,只有與槍的組合通過槍的發射才能稱為武器。核武器也如此,生產核彈投放不出去,在家裡爆炸是沒有意義的。

因此,本文研究核武器的概念有兩方面,一是核彈的研製,二是運載火箭的研製。火箭與核彈的結合,就是導彈與彈道導彈的稱謂。

世界擁核的國家目前有9家,按時間排序分別是:美國,1945年7月16日;前蘇聯,1949年8月29日;英國,1952年10月3日;法國,1960年2月13日;中國,1964年10月16日。還有4個非法擁核國,分別是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半島。

印度等4個國家為何是非法擁核國?非法擁核國是指違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公然進行核武器試驗的國家,國際社會視為非法擁核國家。1968年7月1日由英國、美國、蘇聯和其他59個國家締結簽署這個條約,沒有簽署這項條約的國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半島後退出。

美蘇英法中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擁核被視為合法。為防止核爆炸產生的大氣水源汙染,1963年8月5日,蘇美英三國簽署了《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條約》。這個條約禁止在除地下外的一切核武器試驗。因此,後來各國家的核試驗由地面轉入了地下核試驗。

美國是自稱世界警察,什麼事都要過問,監視各國核動向,主要靠高空偵查機,間諜衛星和特務的地面介入。

1964年,中國原子彈宣佈爆炸成功,美國當時沒有監視到,根本不相信中國有能力短時間內擁核。因此,派灣省的U-2高空偵察機多次入侵西北打探虛實。U-2飛機是美國情報機關使用的高空偵察機,飛行高度2萬多米,巡航時速800公里。U-2飛機共進入中國領空110架次,被擊落5架,生俘飛行員2名。目前U-2飛機殘骸陳列在軍事博物館。

1958年,美國緊隨蘇聯成功發射第一顆人造衛星。並在1958年2月成立了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局,開始從事航空航天事業。隨著“阿波羅”登月計劃的成功進行,美國偵察衛星逐漸代替了飛機偵察的弊端。各國的火箭發射場都在衛星的眼睛下一目瞭然。

地下核試驗雖不能偵察到,但憑地震局收集到的數據,可判斷出是自然地震還是核試驗引發的震感。

至於派遣特務或通過使館人員收集情報是另外一種方式了。


英漢微視

核武器的特殊研製過程,以及其核材料的獲取工藝,核原料鈾235的提取,都決定了其不可能在非常秘密的環境下進行。


尤其是核反應堆的建設,核爆炸試驗,都基本上是公開進行。在今天衛星監控等手段下,一般國家都無法做到秘密試驗。

美國有著世界上最先進的情報網,中情局名滿天下,各種情報人員,遍佈世界各地,要獲取一個國家是否在進行核武器的研製,對美國中情局來說,並非難事。一旦發現某個國家正在進行核武器方面的研究,美國即可通過聯合國核不擴散組織,對其進行施壓,必要時可進行更進一步的檢查。

有聯合國的核不擴散機制,有美國中情局的情報獲取能力,世界上沒有那個國家可以秘密進行嚴重核武器,而不會被發現。

只是在執行過程中,有不同的標準。有點可能在默許的情況下已經獲得了某種權利,而有的國家就絕對不會被認可,列為核擴散國家被制裁。這也是國際社會的潛規則了,已經被遵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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