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哲學和宗教(二)

科学、哲学和宗教(二)

李申,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中國無神論學會副理事長、國際儒學聯合會學術委員。

二、宗教觀念或神祇觀念

大家所熟知的宗教是基督教。基督教說,世界是GOD創造的,人也是GOD創造的。其他宗教,許多也都有自己的創世說。伊斯蘭教認為,世界是真主、也就是安拉創造的。但是近代知識的發展使我們知道,世界和人都不是神創造的,而是自然形成的。相反,神,或者說神祇,倒是人創造的。

我這裡用了“神祇”這個概念,沒有用神靈,因為人創造的第一批神,乃是實實在在的動物,後來是活著的人,認為他們就是神。這些神,不是純粹的精神存在。在中國古代語彙中,神是天神,祇是地神,所以我用“神祇”這個雙音詞來泛稱一般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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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神不被認為是純粹精神性的存在,古希臘奧林俾斯山諸神也不被認為是純粹精神存在。在神話中,他們也生兒育女,也有肉體,肉體也會受傷。如此等等。

在動物神和人神之間,是變形的動物神。變形的動物神中,有一種被安裝上了人的零部件,我們稱之為半人半獸神。我們把這一類神稱之為“魔神”,也就是通常人們說的“妖怪”。妖怪原來也是神,不過後來被逐出了神的隊伍,被開除了神籍,就像失敗了的爭奪政權者被稱為強盜或賊寇一樣。

動物神和人神至今在許多民族中還都有遺存。印度的神牛、神猴,中國的龍王、狐狸精,就都是動物神的遺存。據說江南人過去信青蛙,東北人信黃鼬,也就是黃鼠狼。信,就是把這些動物當成神。至於人神,二次大戰前,日本天皇不僅自稱是天照大神的子孫,而且是現世神。現在,則有李洪志,說自己是比耶穌、釋迦牟尼都更加偉大的神。前些年許多所謂氣功大師,比如張香玉、張小平、張宏堡,還有沈昌,也都自稱為神,不少人也認為他們是神。張香玉說自己是玉皇大帝的女兒,張宏堡說自己研究出瞭如何成神的幾個步驟,再有幾個步驟,他就可以告訴人們如何成神。他能把別人培養成神,自然他就該是更大的神。張小平說自己是“佛子”,沈昌說自己可以讓太陽運動放慢,比孫悟空還神通廣大。這些神,都是非常物質性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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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被認為是純粹的靈,精神性的存在,是在神祇觀念發展到一定階段上產生的。人類並不是一開始就認為神是精神性的存在。現在,西方基督教相當一部分神學家,也不再認為GOD是純粹精神性的存在。他們說,那樣的GOD已經死了,他們要創造一種新的GOD。比如大家熟知的那個講“終極關懷”的蒂利希,就說GOD是“存在本身”。“存在本身”如何理解,可以討論,但不是精神性的存在,則十分明白。在他看來,不能說GOD不存在,但也不能說GOD存在。說GOD存在和不存在都是錯誤的。至於“存在本身”是不是存在?我們就不必和他那麼較真了。

我們由此得出的結論是:第一,神是人創造的,並且不同時期的神都是不一樣的。第二,所謂神祇,乃是一種自稱或被認為具有超自然力的存在。“超自然力”是宗教學上的學術用語。超自然力在佛教,叫做“神通”;在基督教,叫做“奇蹟”或者“神蹟”。孫悟空一個觔斗十萬八千里,跳不出如來佛手心;耶穌一摸,啞巴會說話,盲人能看見;一聲呵斥,大海的風浪就能平息,就都是超自然力。神祇可以保佑你升官發財,一生平安,甚至保佑一個國家國泰民安,風調雨順,保佑你死後上天堂,都是超自然力。所謂超自然力,就是超出該對象自然具有的能力的那種能力。跳高運動員比別人跳得高一點,這是自然能力,如果說他可以一跳十萬八千里,那就是超自然力。有些人可能才能高一點,德行好一點,但要說它全知全能,至善至美,就也是超自然力。一個人,或者一個對象,如果自稱或被認為具有超自然力,就是被塑造為神的開始。超自然力積累得多了,就會把它塑造為神。

那麼,人類為什麼會認為某些事物具有超自然力?

答案是:最初這是一種錯誤認識的結果。

人類認為某些動物具有超自然的能力因而把它們崇拜為神,歸根到底,乃是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人死後還有靈魂,甚至有天堂、地獄,歸根到底,也是一種錯誤的認識。直到宇宙和人是神創造的,人生的禍福都是由神在主宰的,歸根到底,也都是一種錯誤的認識。或者說,是一種錯誤的知識。這類錯誤的知識和正確的知識一起,都是人類統一的認識過程中所獲得的成果。

認為某些事物有超自然的能力,本身乃是追尋事件原因的結果。比如天為什麼打雷,為什麼下雨;人為什麼會做夢,死後靈魂是否存在;我們這個世界從何而來等等,都是人類意識發展到相當高度水平產生的智力活動,因而本來是一種自覺探求知識的行為,是科學活動。但是早期人類對這些問題探求的結果,是錯了。他們未能找到正確的答案,或者說,當時的智力水平雖然有高度的發展,但還不足以使他們找到正確的答案,於是產生了神祇觀念。因此,神祇觀念,是人類統一的認識過程中發生的錯誤,是人類在科學活動中所發生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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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般錯誤知識不同的是,構成宗教觀念的錯誤是一種特殊的錯誤。一般的錯誤可以在認識過程中不斷得到糾正,比如新發現西紅柿時認為它是有毒的,所以不敢吃,這就是錯誤的知識。後來有勇敢的人吃了,證明它沒毒,於是大家也就都吃了起來。中國古人認為大地的中心在河南陽城,即現在河南省登封市,後來活動範圍大了,發現蔥嶺以西的水不向東流,而向西流,於是認為大地或許是沒有中心的。類似的錯誤知識很多,都可以在認識過程中得到糾正,或者比較容易得到糾正,而且已經有許許多多得到了糾正。但是與神祇觀念有關的錯誤知識,糾正起來就要困難得多。

神祇觀念產生以後,有些得不到人們的信任,就自消自滅了。有的得到信任,於是就發展起來。信仰同一類神祇的人們結成一個社會群體,就是所謂某一種宗教。宗教中有“宗”,就是所信的神祇;也要有“教”,就是把神祇的意志向人們傳達。傳達神意的人,在原始宗教中是當時的酋長、祭司和巫師;在國家宗教中首先是君主,其次是各級祭司和官員;在世界宗教中,是各級神職人員。由於傳達神意,他們也獲得了巨大的利益,因而成為維護神祇觀念的主要社會力量。

神祇觀念剛剛產生的時候,對於人未必都是一種福音,更加可能首先是一種使人恐懼的消息,所以西方很早的時候就有人認為,神祇產生於恐懼。有恐懼就會想到要免除恐懼。由於神被設想為動物或者人,免除恐懼、討好它們的辦法,也是人類社會中通常討好動物和人的辦法,特別是討好達官貴人的方法,即給它們送禮物,使它們給自己降福而不要降禍。這就是從原始宗教到國家宗教時期人們對於神祇的祭祀。然而神祇實際上是不存在的,獻給神的這些禮物,首先的享用者不是別人,而是那些代表人向神獻祭、同時也代表神向人傳達神意的人,這就是宗教學上所說的神職人員,也就是古代的酋長、君主、國王、皇帝,祭司、巫師,印度的婆羅門等等。後來,則是基督教的神父,佛教的僧侶等等。

世界宗教取消了獻祭,但是卻提倡信仰者應該把財物捐獻給教會和僧人。而神父和僧人則會藉助神祇,給人們以各種各樣的指導和安慰,把神的意思,實際上是他們的、或他們前任的意思傳達給信仰者,給他們祝福,使他們苦難或者紛亂的心靈平靜下來。甚至允諾,他們生前的捐獻和所受的痛苦,死後都可以得到十倍、百倍甚至無數倍的報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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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由於宗教觀念而獲得了利益的神職人員,在神祇觀念出現危機時,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為神祇觀念辯護。比如善有善報。你發現事實並非如此,神職人員會告訴你:“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哪一天才能來到?你等著吧。這一生不報,下一生下兩生下百下千甚至無數生,反正總是要報的。這樣,善有善報的觀念就得到了維護。你懷疑GOD的存在嗎,於是有大主教安瑟倫,有大神學家託瑪斯·阿奎那給你論證,GOD是存在的。於是,GOD存在的觀念就得到了維護。

最為重要的是,古代社會,神祇都被說成是國家利益的保護者。於是,各國的君主,都會動用整個國家的力量,來保護神祇的觀念,發展神祇的觀念。於是,以神祇觀念為核心的宗教觀念不僅不會得到糾正,反而得到鞏固和發展。神祇的力量也被說得越來越偉大。原始宗教的神祇一般都只能解決一個問題,即使奧林俾斯山上的宙斯,主要也是個雷神,而且管不了他的兄弟波塞東和冥王哈得斯。國家宗教的主神,比如中國的上帝,就可以保佑整個國家的安寧。至於佛祖、耶穌基督和伊斯蘭教的安拉,則被說成是全知全能、至善至美,一切問題都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也只有他們才可以解決。在這種情況下,人類本來的錯誤認識不僅未能在認識過程中得到糾正,反而逐步發展,成為當時整個國家的總的理論,一切重要問題,都要由神祇觀念得到解釋。為什麼有人享福有人受苦?那是神的意思。為什麼他該做皇帝而我不能?那是神的意思。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發現自己一生行善卻沒有善報,而惡人反而生活得很好,那隻能怪自己有什麼地方違背了神的意志,而神,則永遠是善的、美的和正確的。

那麼,神的意志到底是什麼樣的?為什麼是這樣的而不是那樣的?不是像我這裡三言兩語說了人們就會相信的。要知道,古人也是善於思考的人,至少有許多是善於思考的人。於是,道理就要講得十分合情合理,能為人們所接受。這樣,就出來了哲學。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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