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紮實推進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力度

去年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查反饋意見,積極整改,紮實推進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力度。

按照中央環保督查反饋意見,自治區在自然保護區設置的663家工礦企業,涉及我市礦業權的有4家工礦企業,其中採礦權的1家、探礦權的3家。我市通過自查,查明在卓資大青山自然保護區、察右前旗黃旗海溼地自然保護區、興和蘇木山自然保護區、後旗烏蘭哈達火山地質公園等7個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共設置了36個勘查項目,23個採礦權。這些在自然保護區範圍內設置的勘查項目、採礦權,將分年度有序退出。

在此基礎上,針對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無序開發問題,我市通過對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逐一進行核實,拉單掛賬,銷號管理;編制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有序退出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統籌協調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整改情況,並建立長效機制。

為了加大自然保護區工礦企業的治理力度,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保護區礦業權臺賬;註銷探礦權9個、採礦權10個,有3個探礦權已經縮減面積,退出保護區;市國土局已下發《關於核實清理自然保護區內已過期採礦權數據的通知》,要求各旗縣市區核查屬盟市、旗縣發證,由於企業自身原因未在礦證有效期內按規定提出延續申請的採礦權,公告註銷;市政府已印發《烏蘭察布市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退出實施方案》,要求各旗縣市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落實執行;編制了全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方案》,正在統籌推進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建立了抄告制度,將違法行為告知農牧業、林業、水利、環保等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共同制止和處置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合力;市國土局與市公安局成立了資源環境犯罪偵察支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促進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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