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雷軍只用31.12%的股權,如何掌控千億美元小米的表決權?

雷軍2016年聲稱"五年內不上市",但是今年5月3日,小米提交招股書,正式申請在香港上市。消息一出,大家紛紛表示"工號1000內的小米員工一夜之間有望成為千萬富翁!"


「深度」雷軍只用31.12%的股權,如何掌控千億美元小米的表決權?

"314億美元身價""下一任首富"這樣的噱頭相比,也許雷軍更在意,上市後如何繼續牢牢握住控制權。

近日,港交所做出25年來最大變革:允許同股不同權結構公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海外上市的創新產業企業赴港上市。這預示著,未來新來香港上市的企業中,"同股不同權"公司的規模會更大。新股則剛生效,小米立馬提交上市申請,由此可見,其上市已經籌備很久,雷軍也許就在等"同股不同權"這個東風。「深度」雷軍只用31.12%的股權,如何掌控千億美元小米的表決權?

對雷軍而言,如果順利在港採取"同股不同權"的架構上市,他將擁有超過50%的表決權。

什麼是"同股不同權"?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劉某持有公司1股,王某也持有公司1股,但是劉某的1股對應10份投票權,王某的1股對應1份投票權。採取這樣的架構,在做出重大決策時,創始人可以保證一定的控制權。

雷軍作為公司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其持股比例為31.4%,如計入總股本ESOP員工持股計劃的期權池,則他的持股比例為28%。

通過"同股不同權"架構,雷軍的表決權比例將超過50%,成為小米集團控股股東。

手握控制權,握住的不僅是公司的未來航向,更是創始人話語權的保障。

「深度」雷軍只用31.12%的股權,如何掌控千億美元小米的表決權?

從服務過多個項目的經驗來看,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保障控制權:

一、委託投票權

這是指公司部分股東通過協議約定,將其投票權委託給其他特定股東(如創始股東)行使。

如果投資人拒絕在有限合夥企業持股,那麼可以讓他們把投票權以書面形式委託給創始股東,收益權仍歸投資人,同時提升創始人的控制權比例。

二、一致行動人

這是指通過協議約定,公司部分股東就特定事項採取一致行動。在投資人拒絕委託投票權的情況下,創始股東之間,或者也可以加上投資人,就可以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

在股東會上,行使股東權利時,簽了協議的股東就可以做出相同的意見,來加大創始股東的投票權比例,從而鞏固在公司的控制地位。

三、通過有限合夥持股

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分為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承擔管理職能,而有限合夥人只是作為出資方,不參與企業管理。

採用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新增股東的持股平臺,由創始人擔任普通合夥人,掌握合夥企業的控制權,同時股東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權,而是把股東放在有限合夥裡面,股東通過間接有限合夥間接持有股權。

這樣的方式,創始人可以掌握控制權,分紅則是按照每個人的出資比例來分,就可以很好的解決控制權和收益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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