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对外签单要以港后海关出具的证书为准近日,天津海关对一船自印度尼西亚进口棕榈液油进行容器计重时,发现该批货物短重56.308吨,短重率达4.69‰,短重货值达3.77万美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中國好食品 的文章 關鍵字: 短重 印度尼西亚 液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