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北的小豆包
雖然原理上是類似的,但是印度和美國畢竟是有明顯差別的,這種差別不是制度上的差別,而是兩國人民素質帶來的差別。美國人的公民意識和教育程度高,對自己的權利要求也更高,這就迫使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都很清廉,從而使得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關係非常純粹。
而印度的整體教育水平比較低,底層人民對個人權利的要求不高,從而導致邦政府的辦事效率低腐敗問題嚴重,中央政府和各邦之間的關係也就沒有美國那麼純粹。
局勢君
印度聯邦議會、聯邦行政機關雖然同各組成單位的議會和行政機關在憲法規定的各自職權範圍內行使權力,互不干涉,但中央權力較大,各組成單位權力較小。——準聯邦、半聯邦或中央集權的聯邦。——印度聯邦是一種新型的聯邦——它不同於自由放任型聯邦,聯邦中央和各組成單位在各自的權力範圍內互不干涉,相互獨立。它類似於合作型聯邦,聯邦中央和各邦政府在行政管理上相互合作,相得益彰。印度聯邦還可以稱為管理型聯邦,聯邦中央對地方有很多控制渠道,在必要時,還可以將聯邦制轉化為單一體制。印度的這憲法一特徵是發展民族資產階級利益所要求的,因為沒有國家的統一,沒有強有力的中央國家政府,便難以調動全國的資源、技術和勞動力,形成全國暢通無阻的市場,勢必阻礙印度的現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迅速形成。
美國作為一個邦聯制國家,在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上和印度是有很大區別的。美國建國初期的邦聯與現在的印度很相似,都享有很大自主權和獨立性,中央政有事甚至得受地方的擺佈。國家的統一性不集中。經過87憲法,美國中央政府的權力才大大增加,影響力不斷的上升,中央政府的權威得以擴大。現今的美國是在中央政府和憲法的權限內實行自治,地方州政府的一切解釋權都歸中央政府。
作為世界第一大發達國家和世界第二大發展中國家,因此兩種制度和管理模式是完全不同的。
外太空的晨光
中國也有“邦”這個詞,古代有“屬邦”一詞,由於漢高祖劉邦,諱“邦”故將“屬邦”改為“屬國”,“屬國”即“屬邦”是中央皇朝下面的一個封地,一個“藩屬國”,尤琉球王國是中國的“藩屬國”是中央皇朝的一部分,“國”古代有地方、地區、封地之意,不象現代是具有獨立主權的概念;印度中央政府與各邦的關係是上下級關係,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邦相當現代中國的省,美國的州,是國家的一部分……
波茨開羅
印度是聯邦制國家,一級行政區有27個,6個聯邦屬地,以及新德里首都轄區。印度每個邦都有自己的民選政府和議會,所有成員都是各邦的成年選舉人選舉產生,各邦的首腦稱為邦長,由印度總統任命,和美國政府與各州的關係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