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你認為林如海的財產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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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寫過這樣的一篇文章,起碼我對林黛玉家的經濟狀況就是這麼認為的,原文如下:

現在一直流傳一種說法,即林黛玉家是百萬富豪,並且林如海死後家財被賈府侵吞了。這種說法的依據呢是根據紅樓夢第七十三回中賈璉說的一段話“賈璉道:“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之處不少。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賈府曾經發過這樣一筆財。基本上認為賈府侵吞林家的財產,這一段句話都會被作為有利的證據,並且證明林黛玉家特別有錢?那麼真實的情況是這麼回事嗎?

先看一下林家的情況,林如海:

文本說的很詳細,但是巡鹽御史是個什麼官?巡鹽御史是封建社會的一種官職,都察院監察御史奉命出巡鹽務時即稱為巡鹽御史,《清史稿》卷一百十五記載:巡鹽御史,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各一人。揚州鹽商之富是天下聞名的,巡鹽御史是管理鹽務的官員,鹽商能否賺到錢全都得仰仗巡鹽御史。林如海被欽點出任巡鹽御史,這是個既有實權又有油水的重職。但是巡鹽御史這樣非常重要的差事,皇帝不會輕易讓別人做的,一般只有兩類人可以勝任,一是皇帝的親信,二是大臣中清譽較高的官員。例如曹寅給康熙皇帝所上《奏謝欽點巡鹽並請陛見折》:

江寧織造、郎中臣曹寅謹奏:去年奉旨著與李煦輪管鹽務,今鹽政雖系稅差,但上關國計,下濟民生,積年以來委曲情弊,難逃皇上洞鑑。

所以皇帝對鹽務十分關注,清朝收入的四分之一都來自鹽務。哪個皇帝上臺後都不會掉以輕心。

清朝乾隆年間發生過一起震動朝野的揚州鹽引案,乾隆三十三年,新任巡鹽御史尤撥世發現衙門中有私藏的十幾萬兩小金庫,感到事關重大,不敢私自動用,便奏明朝廷。乾隆皇帝大怒,下令徹查,查出鹽商以及兩淮官員偷稅漏稅達一千多萬兩;查出前任兩淮巡鹽使盧見曾令商人辦買古玩,未給價銀一萬六千餘兩。抄原任兩淮鹽政高恆家產時抄出銀兩數十萬。這盧見曾是康熙六十年進士。歷官洪雅知縣、灤州知州、永平知府、長蘆、兩淮鹽運使。乾隆三十三年,兩淮鹽引案發,因收受鹽商價值萬餘之古玩,被拘繫,病死揚州獄中。而高恆是滿洲鑲黃旗人,大學士高斌之子,慧賢皇貴妃之弟。由以上可以得知,林如海即便是巡鹽御史也不可能貪汙二三百萬兩,且不說他為官清廉,單從他的地位及勢力他也不敢。同樣是兩淮鹽運使的盧見曾只因貪汙了鹽商的古董一萬六千餘兩,便被抄家治死;那高恆乃皇貴妃之弟,官居授上駟院卿正三品,仍領兩淮鹽政。被抄家也不過幾十萬兩。清朝皇子一年的俸祿也不過一萬兩有餘。林如海即便膽大包天,沒有權勢也貪汙不了這麼多,那兩江總督、地方知府、朝廷密探、朝中王公大臣多少雙眼睛在盯著兩淮鹽務,況且對皇帝來說,兩淮鹽務為天下之本,豈可任人為之。那盧見曾一生不僅勤於吏治,“有吏才”,“所至皆有殊績”,是個典型的循吏,而且愛才好士,擅長詩文,“主東南文壇,一時稱為海內宗匠”,他之所以被任命兩淮鹽運使是個人名聲較好,才會委以重任。而高恆則是貴妃之弟,說白了是乾隆的親信。所以管理鹽務的官只有兩種人會被皇帝任命,一種是清官,一種是親信。

回到紅樓夢中林如海能得到巡鹽御史這個官職,若說是皇帝親信則不大可能,唯有一點就是他是個清官,在官場名聲很好。即便林如海中飽私囊,勾結鹽商,也貪汙不了百萬兩銀子。第二,從賈敏對林黛玉說的話中可以得知,林家跟賈府相比是很寒酸的。文本寫道:

這林黛玉常聽得母親說過,她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她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已是不凡了,何況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時時在意,不肯輕易多說一句話,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恥笑了她去。

從黛玉的想法中就可以得知,自己家跟賈府沒的比,賈府的三等奴才都已經不凡了,何況主子呢?

有人說林家也是襲過列侯的,我來告訴你不是所有世襲的官都是那麼有錢的。文本中賈珍對尤氏說:

“咱們春祭的恩賞,可領了不曾?”尤氏道:“今兒我打發蓉兒關去了。”賈珍道:“咱們家雖不等這幾兩銀子使,多少是皇上天恩。早關了來,給那邊老太太見過,置了祖宗的供,上領皇上的恩,下則是託祖宗的福。咱們那怕用一萬銀子供祖宗,到底不如這個又體面,又是霑恩錫福的。除咱們這樣一二家之外,那些世襲窮官兒家,若不仗著這銀子,拿什麼上供過年?真正皇恩浩大,想得周到。”

賈珍說的話其中“世襲的窮官”可見林家就屬於世襲的窮官,而且到了林如海這一代連世襲也沒有了,只能靠科舉做官。可你看賈府是怎麼做官的,賈赦在評價賈環的詩,說:

“這詩據我看甚是有骨氣。想來咱們這樣人家,原不比那起寒酸,定要‘雪窗熒火’,一日蟾宮折桂,方得揚眉吐氣。咱們的子弟都原該讀些書,不過比別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時,就跑不了一個官的。何必多費了工夫,反弄出書呆子來。所以我愛他這詩,竟不失咱們侯門的氣概。”

賈赦說的多輕鬆“可以做得官時,就跑不了一個官的。”意思很簡單,年齡一大,花錢就買個官。賈璉花錢買的同知,賈蓉花錢買的龍禁尉。但是你不要以為花錢就可以買到官,賈珍給賈蓉買官時,那太監戴權說:

“如今三百員龍禁尉短了兩員,昨兒襄陽侯的兄弟老三來求我,現拿了一千五百兩銀子,送到我家裡。你知道,咱們都是老相與,不拘怎麼樣,看著他爺爺的分上,胡亂應了。還剩了一個缺,誰知永興節度使馮胖子來求,要與他孩子蠲,我就沒工夫應他。既是咱們的孩子要蠲,快寫個履歷來。”

這官職有錢沒人也是買不到的,從此處可見賈府的權勢。其實賈政也是這般心思,只不過沒賈赦那麼狂罷了,文本上寫道:

“近見寶玉雖不讀書,竟頗能解此,細評起來,也還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們各各亦皆如此,雖有深精舉業的,也不曾發跡過一個,看來此亦賈門之數。況母親溺愛,遂也不強以舉業逼他了。”

這一句話中有一句特別有意思“就思及祖宗們各各亦皆如此,雖有深精舉業的,也不曾發跡過一個”說成白話就是賈府中人沒有一個是靠科舉當官的,賈政之所以想讓寶玉通過科舉當官,不過是名聲好聽些。

從各處分析,林家跟賈府根本就不在一個級別上。況且林如海病重時,黛玉便回去照料了。家中若真有財產,就這一個女兒,豈能不囑咐的。便算賈璉貪汙,也只能是個零頭,在文本中林黛玉對寶釵說:“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可見黛玉並沒有帶著林家的錢來。那麼林如海死後,林家有多少財產呢?從秦鍾死時得知,家裡還留有父親三四千兩銀子。那秦業不過是個小官,故而林如海便算沒那麼死板,不像明朝海瑞那樣絕世清官,他最多給黛玉留的銀子也不過幾千兩而已,但是林如海的喪葬費用即便減省也不是幾百兩銀子可以打發的。除了喪葬花費外,若真還有一點財產也會帶回賈府也是交給賈母收藏的,但是不能說賈母貪汙,因為也沒多少錢,頂多是代為管理。從另一點也可以看出林家沒什麼財產,黛玉在父親完葬後回到賈府送給諸釵的禮物,不過是紙筆等物,並無些貴重東西。寶釵將薛蟠帶來的禮物分送諸人都比黛玉的好,可見黛玉家真的很尋常,或者說林如海真的是清官。且探花出身,愛好詩書。故而黛玉送給諸釵紙筆也恰合身份。若林家真的有錢,難道黛玉不想送些好東西給自己裝裝臉面?

最後再講一下賈璉的說的話“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紅樓夢在成書之時,版本眾多,我手頭的版本就不是這個,而是“這會子再發個三二萬銀子財就好了。”從文本上下結合,說三二百萬如同白日做夢,賈府從第一代開始估計也沒有這麼多錢,相對來說三二萬銀子還是比較靠譜的。康熙末年國庫存銀不過七八百萬兩,你一個侯門就能拿出幾百萬兩銀子這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整個清朝除了和珅以外,貪汙一百萬兩的大臣都屈指可數,何況和珅不主要靠貪汙,很大一筆錢是他自己經商賺的。故而說林黛玉家財百萬,被賈府貪汙,太過於胡說八道了。


青埂峰下的鬼話


林家財產的去處,算得上熱愛紅樓的人們尤其是喜歡林黛玉的紅迷們比較喜歡討論的話題。我現來答這個老生長談的問題,完全以事實為依據,不參雜任何穿鑿附會,來分析林家財產去處。

關於林家財產,作者沒有明寫,是為了突出和渲染林黛玉的孤苦無依人設的需要,沒有明寫,暗處卻有多處透露,作者草蛇灰線、一擊兩鳴的貫常寫法也為讀者理解此問埋伏了不少線索。

小說一開場時,冷子興演說榮國府說:蕭疏了,外面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已盡上來了,什麼意思?就是榮國府就剩一個空架子了,入不敷出,開始吃老本了,自此開始,賈家倒是出來不少花錢的事,雖有些節流之舉,從來沒有開源的營生,就像冷子興所說:安富尊榮者多,運謀籌劃者無一,兒孫也是一代不如一代。

榮國府維持往日的門面排場都需要吃老本了,當然也沒有什麼多餘的閒錢。我們知道後來元春省親,蓋大觀園、採買大量物品,甚至還採買了幾十口人,就是小戲子、小道姑、小尼姑們,用時極短,不到一年,萬事皆備,賈政請旨,於是作者為我們描繪了烈火烹油、鮮花著錦的皇家氣派的省親大戲,這可是要花費一筆鉅款才辦得到,鉅款從哪兒來?作者雖沒有直接說林家的財產,但我們分析文中時間和事件過接,也非常清楚的看出是林家的財產支撐了這一出大戲。

《紅樓夢》十四回,王熙鳳正為秦可卿喪事忙亂時,跟賈璉的小廝昭兒回來彙報:

“林姑老爺九月初三日巳時沒的,二爺帶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爺靈到蘇州,大約趕年底就回來……”。

到十六回,接連幾件事順序如下,先是賈政過生日之時,元春封妃,然後就是賈璉帶著林黛玉回來了。賈璉和黛玉回京的路上,作者不到百字卻為讀者透露出大量信息:一是林如海後事一切俱辦妥當;二是賈雨村同路而來;三是由王子騰作保,賈雨村己升京官,與賈璉同宗,與黛玉為師生,此時的賈雨村與賈、王兩家同戚連理,親密異常;四是賈璉與家中保持著暢通的通訊往來,賈璉一行人在途中得知元春封妃,於是縮短行程,一路趕回來。

賈璉回家,作者安排王熙鳳展示了她全書唯一的一處在丈夫面前嬌俏可愛的一面:

“國舅老爺大喜!國舅老爺一路風塵辛苦。小的聽見昨日的頭起的報馬來報,說今日大駕歸府,略預備了一杯水酒撣塵,不知賜光謬領否?”


後面又有鳳姐訴說自己協理寧府的不得已及一大段自謙之語。

鳳姐這一大段話我們可以感覺出鳳姐壓抑不住的喜悅,為什麼呢?一是夫妻小別重逢,所謂小別勝新婚之感,二是王熙鳳似乎對賈璉辦的事格外的滿意,所以才備酒犒勞,賈璉照顧黛玉和辦好林如海的喪事,應該賈母獎勵他,現在鳳姐這番反常表現我猜是她最滿意的是賈璉順利接收了林家的財產,再也沒有比發一大筆橫財更讓鳳姐喜笑顏開的了。三是鳳姐也希望可以得到丈夫的肯定和誇獎。實際上,就在此時,建造省親別墅已經被賈府提上日程,並已經行動起來。看看,這筆橫財來的好及時。


蓋省親別墅需要花費多少錢呢?舉一個小例子,賈嗇負責下蘇州採買女孩子(小戲子),聘請教習,並置辦樂器行頭,這一項要三萬兩銀子,置辦花燭彩燈並各色簾櫳帳幔需花費兩萬兩銀子。那麼蓋大觀園,那麼多的殿宇、院舍、亭臺樓閣、傢俱佈置安舍、假山樹石、苗圃花木等等要多少錢?少說也得百萬之巨吧!

小說七十二回,賈府經濟己窘迫異常,偷偷的,已經開始典當老太太的一些金銀器皿,太監又常來勒索,賈璉王熙鳳這對夫妻這家當的是焦頭爛額,賈璉說了一句:

“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


“再”,說明發過這樣規模的財,而且已經消耗掉了,能耗盡百萬之巨財力的大事,在賈府也只有修建大觀園和迎請元春省親這宗事了,用趙嬤嬤的話說:凡世上有的,無不是堆山填海的,罪過可惜竟顧不得了,銀子花的跟淌水似的。那麼三二百萬的進項,也只有世襲列候的林家五世的積累才有可能有這樣的財富數字。

大觀園分配住所時,作者有一筆說林黛玉挑中了瀟湘館,感覺像是優先挑選的樣子,瀟湘館又名“有鳳來儀”,把林黛玉比做鳳,賈府有四隻鳳,王熙鳳、探春、寶玉這三隻鳳都有緣故,唯獨林黛玉不好理解,結合林家財產再看,黛玉不但是鳳,還是飛到賈府的金鳳凰呢!

林黛玉的《葬花吟》說

一年三百六十日,風霜刀箭嚴相逼。

很多讀者不喜歡黛玉的種種性格脾氣和敏感,而且黛玉在賈母那裡的受寵程度和寶玉差不多,其它人都得看老太太臉色行事,誰是活膩了,要和老太太的心肝肉做對?就算是王夫人不喜歡黛玉、喜歡寶釵,支持“金玉良緣”,又沒有定親,做為母親為兒子選自已中意的兒媳人選,有什麼問題呢?黛玉這話是不是也太重了!但如果賈家本來是代管黛玉的財產或者叫嫁妝,現在悉數已被用掉了,變成了賈府固定資產和買了一大場熱鬧,而且又要碾滅掉她和寶玉的姻緣,那麼黛玉既沒有了孃家的根基庇護,又失掉了愛人,再失掉父母留給自己的財富,外祖母已是高齡,試問黛玉後半生從哪兒能得到做人之尊嚴?我們再來重讀《葬花吟》,真是句句血淚,怎還能再說黛玉嬌情!



屏山語紅樓

先看看林如海的出身是怎樣的,有沒有所謂的鉅額財產:

原文:姓林名海,表字如海,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時,只封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

林如海的家族是世襲列侯爵位的,祖上世襲侯爵,到如海科舉取士,“業經五世”。從這一點來看,比書中賈府的根基還要厲害。再從林如海和林黛玉兩人來看,可以窺見一斑,林府雖然是世代侯爵,但也是書香門第,並且家風還是非常不錯的,至少比滿府紈絝子弟的賈府強的多。還有就是書中說到:至如海,只可惜這林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沒甚親支嫡派的。也就是說,到了林如海這裡,林府的“支庶不盛、子孫有限”。

由這些因素可以基本推斷:首先五世侯爵,家族根基深厚,加之家風良好,子孫沒有像賈府那樣揮霍無度的,所以,世代受爵位俸祿,應該還是有些積蓄的。再有,書的開篇就說林如海升了鹽政,就算家風嚴謹,不貪汙,待遇應該還是很可觀的。加之林家支庶不盛,就說明不用像賈府這樣有一堆龐大的族人需要費用。但是,也因為出身書香門第,家風嚴謹,加上書中也透露了林如海的為人作風儼然是一個儒士君子,應該不會太過的貪汙受賄,所以,家產想必也就僅限這些了。所以說,林如海死後的遺產,肯定是有,但應該不會是所謂的鉅額

這些財產都去了哪裡?

首先,林如海沒有兒子,只有黛玉一個寶貝女兒,臨死之前特意把黛玉叫回去見一面。想必他一定會趁自己在世的時候為女兒安排好自己所能安排的一切。黛玉是未嫁之女,從當時的風俗來看,林如海一定會為女兒準備豐厚的嫁妝。而且他已經沒有兒子,只有唯一的一個黛玉,因此,自己又是彌留之際,因此黛玉的嫁妝應該比一般更多吧。而這時候的黛玉還未成年,所以這部分嫁妝,林如海也一定會交給陪黛玉回去的賈璉,以轉交給賈母保存的。

其次,就算林家再怎麼支庶不盛,也必然是有幾房堂族的,林如海也一定是有幾房姨太太的。所以,一定也有一部分財產要分給他們,以便安頓。在加上一大家子的下人,也是需要安頓的。

最後,就是林如海自己的葬禮,賈璉是一直等到安排完了如海的葬禮才回來的。林如海算是林家最大的老爺了,他的葬禮也一定是要風風光光的。我們從秦可卿的葬禮基本就可以看到豪門貴族的葬禮花費。所以,這一項開支一定也不會少。

很多人猜測,說林如海的鉅額財產都被賈璉吞了來,後來還用在了大觀園的建設上。首先要說的是,賈璉只是林家的親戚,護送黛玉回去而已。林家就算再沒有人,想必也不會輪到賈璉去作威作福吧!要說私吞挪用,也只能是黛玉帶回來的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嫁妝而已,不可能是林家所有的財產。


雲語紅樓

林如海病重要見女兒最後一面,賈母派賈璉送黛玉回揚州,直到料理完林如海後事林黛玉與賈璉才一起回到賈府。

其間有一個細節不得不說,是賈璉託人回來帶些“冬天大毛”衣服,我們知道,揚州是江南,冬天並不太冷,偏偏兒的巴巴的要帶“大毛”貂皮大衣過去幹什麼?

我們來猜一下為什麼吧。以賈璉鳳姐對錢財的貪婪,他們是不會放過這個斂財的好機會的。回來帶“大毛衣服”只是藉口,商議如何私吞林黛玉林如海家產是真。

林如海的官並不小,當時也算是一個肥差美缺,就算林如海並不怎樣貪婪,以他的家底,應該不會差的,否則賈母怎麼會捨得把嬌滴滴,千金萬金的賈敏嫁給他?

再有一點,賈敏出嫁,賈家應該是陪嫁非常豐盛,賈母為這個唯一的心頭肉女兒是不計血本的,這些財產也足夠令鳳姐賈璉垂涎三尺了。

綜上分析,林如海一部分財產花在林如海葬禮上,一部分通過賈璉之手打入賈家帳上,後來蓋省親別墅派上用場,一部分被賈璉鳳姐貪汙私吞。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賈家之敗在於少銀子?研究這樣的問題,我以前說過,叫庸俗研究,所謂的考證,如果一味的泥這樣的問題,被糊住的不會單純是目光,七竅會只剩下六竅是通的。

林如海三個字,硃批或脂批,學海文林的意思,說明此鹽課林老爺並不姓林。姓氏,高曾祖遺留,子隨父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古人對姓名看的是很重的,既然所謂的林氏父女都不姓林,此林字當有別解,也就是說此如海有銀子沒財產,跟這部書沒有關係,人們因為不明白脂批提示的意思,所以才會作這樣庸俗的研究,不得不說考證是其始作俑者,也說明“曹家店”的生意,只能勉為其難地進行維持度日了。

書中有和尚度黛玉出家的內容,僧跟那個癩頭僧什麼關係?那個癩頭僧跟林如海又是什麼關係?什麼叫從會吃飯就吃藥?林黛玉面上作燒得的是什麼病?所謂侯門深似海,這樣的家庭,就算是方外之人能隨便進去?報喜不報憂,順情說好話,不會是現在人獨有的毛病吧?什麼叫不見生人,不聞哭聲?那個和尚既然已經如此說了,林如海為什麼還要把黛玉送去外祖母家?電視劇有劉羅鍋念大清律的片段,古代的官員會不明白律條的規定?林如海送林黛玉去是為了跟賈寶寶談戀愛?賈母掰謊時說的明白,這是不知道大家閨秀什麼樣?另外,根據林黛玉的才能,難道連一個林家都管理不了?假如她就是一個女的,女王不是現在才有的,入贅這個詞如果有喜歡研究的,也能寫一大篇文章。該思考的問題不思考,作這樣的庸俗研究沒有意義。

手裡沒有鑰匙開不了鎖,在表面上看其思想性、文學性,欣賞其藝術性,也比強解強。行走坐臥,茶道醫藥,園林建築,書畫服飾,詩詞歌賦,等等,弄懂哪一方面都會成為哪一方面的專家。作個這本書表面上的專家,也比考證不懂裝懂,在死衚衕裡轉圈高明。

謝謝!如果認為言詞偏頗,還請原諒。話在弦上,不得不說。


脂硯正堂

我想林如海的財產主要去了兩個地方:

首先,大部分應該被賈府代為保管,可後來被賈府用了。

這樣分析的理由有四個:第一,賈璉護送黛玉回家去,此次出行的目的一是照顧黛玉,二來也是為了替黛玉處理林如海的財產。賈璉在後來手頭短缺的時候就曾對王熙鳳說,要是可以從哪裡再發二三百萬的財就好了。賈府這麼大的額外收入,而且還經賈璉的手,我想這筆錢應該就是林如海的財產。這筆錢應該是請賈母代為保管的,可是賈府經濟困難應該就被挪用了。

第二,黛玉的平時用的錢都是從賈母那裡給的,並不從王熙鳳手裡支取。如果說是內外有別,但是邢岫煙的月錢也是從王熙鳳那裡領取的,而黛玉卻不從那裡領取,這就顯得有些奇怪。或者說林如海不想自家孩子寄人籬下,這些錢早就交給賈母了,等到黛玉大了就讓黛玉自行處理。

第三,黛玉回賈府,繼續在賈母處受教養,林父必定是和賈母達成了某種共識。黛玉是林如海的掌上明珠,林如海去世之前自然要將她的婚姻大事和未來做好打算的。

第四,王熙鳳曾經開玩笑說,黛玉喝了她們家的茶就要給她們家做媳婦,還說無論比人物、傢俬、門第,黛玉都完全不輸寶玉,兩人都是極為相配的。說起傢俬,若是林如海沒有將財產交給黛玉,王熙鳳怎麼會這樣說呢?

小部分的財產應該是分給了林如海的家眷,用於遣散和安置家僕和幾房姨太太。


醉樂紅樓

林如海病,賈璉與林黛玉帶了僕從去了揚州。林如海家在揚州。後來去蘇州的昭兒回來了,說二爺帶林姑娘隨了林老爺靈去了蘇州,年底回來。又說林老爺九月初三沒的。王熙鳳說你見過別人沒有,說見過了。昭兒是後去的蘇州,是王熙鳳派去的,蘇州是林如海老家。但昭兒見過別人沒有指見賈璉林家等人。王熙鳳派去探聽信息的。

昭兒回說林如海九月初三沒的,是王熙鳳想知道的信息。基本上是賈璉與林黛玉到時林如海已死,王熙鳳以為林如海未死賈璉到,財產分配上林黛玉賈璉能得點。林如海未死女兒到得告訴女兒家產。但林黛玉回家時林如海已死。根據林黛玉沒有親母,在林如海病,林如海的姬妾不會積極給林黛玉報信。讓其父女相見。基本上是病入沉痾要死才給林黛玉報信。而家中財產被管家與幾個姬妾分了。姫妾也不會得多少,只有知家底的被林如海信任的管家大部分私吞,給幾個姬妾封口費,日後生活費,族裡人分點,封口。因為林如海有女兒,別人也就不聲張了。林黛玉正常接管財產,別人得不到什麼。等林黛玉到家產早已分割完畢。有良心的給林黛玉留點,沒良心的除了安葬費,一概全無。這大體是林黛玉資金去處。


圃香

《林如海財產去向》

對於林如海的財產去向,個人認為劉心武解秘《紅樓夢》的分析較為合乎邏輯。林如海死後,巨大的遺產的確不能都給黛玉,除了正夫人,他還有姨太太,嫡生兒女便就只有黛玉一人。

封建社會中,女子地位雖不如男子,可貴族小姐出嫁的嫁妝大多是不菲的。作者已通過王熙鳳的嫁妝告訴我們,因黛玉尚未出嫁,是故他會支出一大筆錢給黛玉作嫁妝,這是合情合理的。

而這筆錢跟賈家的資產比,賈家窮得想貪這筆錢蓋大觀園,這個結論恐難讓人信服。這筆嫁妝,作者是有所兜漏的,大概二三百萬兩。賈母作為黛玉的親姥姥,賈家的金字塔尖人物,她本就沒在意一般人眼中的這點“鉅款”。

她的傢俬,作者交代的很是清楚。抑且,她曾公開說過黛玉的嫁妝,由她手出。在賈家內部財政大權的爭奪中,賈母何故想將黛玉許配給寶玉,這都是有原因的,這也是作者在書中隱藏他家族身世之謎的關鍵,應不是如續書中所寫的那樣。








落雪清寒

林如海幾世單傳,到他的時候,族人也基本散盡,五世以外的也不親近。那麼突出重病後知道不久將離人世,只有黛玉無人託付。思來想去也只有託付賈府。賈母自然也有這意思。不但寶黛有成,對早去的女兒也有交代。於是在林如海病重時派賈漣護送黛玉回家。賈漣送黛玉不光光是送回去的問題。那麼林如海肯定對孤苦無依的黛玉要有個交代,那麼就肯定要對代表賈府的賈璉有個說法。那麼黛玉進賈府後生活費用,陪嫁自然就都在其中。只是曹雪芹沒有刻意寫明而已。黛玉進賈府後,一筆鉅款自然就進了賈府。財務主要由鳳姐,賈璉他們掌,連賈政等人也不知道。正趕上大建大觀園,又接著元春省親,大操大辦,大肆鋪張排場,自然少不了挪用這筆鉅款,再加上賈璉等人一貫花天酒地,肆意揮霍,到七十二回時也花得差不多了。賈母可能事先有些知道,也無可奈何,想著黛玉遲早也是賈家人,睜一隻眼閉一隻就算了。於是黛玉最後身無分文。深刻地反映出賈府內部是多麼腐敗與不堪大概推測一下,估計是這樣子。


文史垂釣

謝謝,我覺得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各人想像的問題,一,就林如海的身世閱歷,必會生前處理這個問題,1, 林家若有兄弟姐妹多年必會多少知情,2,這樣的世襲大家會應有極忠心的管家主僕,其內情賬目一清二楚,3,賈璉在世事上有一定歷煉 ,而賈敏在世時,賈,林兩家或多或少總必有知情溝通,4,賈雨村對林家的根底會多少有些知情,考慮到將來的前程,必會交底給賈璉, 5,黛玉雖小,但聰慧過人,身邊侍候她的Y環、傭人多少也會知情,估計不敢隨意亂規,6,賈璉(代表賈家),及林家家族都為權勢人家,不缺錢,必會聯手溝通,各個擊破,不擇手段查清林家財產,其餘下人焉能不服,7,賈敏與如海先後病逝前,必會在眾親友及眾多家人臨面交待安排財產事宜,貪心之人又豈敢亂來,……綜上所述,賈璉去揚州幫黛玉處理完林如海喪事,必含有林家財富如何妥貼處理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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