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持有人,你真的瞭解商標使用許可嗎?

有償的商標使用許可是商標獲益的一種方式。作為商標持有人,詳細瞭解商標許可的使用方式,運用得當,可獲取不菲的收益。

商標持有人,你真的瞭解商標使用許可嗎?

商標使用許可可以細分為三種類型:

1、普通許可:“薄利多銷”的形式

即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範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註冊商標。同時,許可人保留自己在該地區內使用該註冊商標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權利。

這種許可方式多適用於被許可人生產能力有限或者產品市場需求量較大的條件下,許可人可以多選擇幾個被許可人,而每個許可證的售價相對較低,因而是一種“薄利多銷”的方式。

2、獨佔許可:可對抗商標所有人的獨家使用

獨佔許可的使用費比其他許可證要高得多,所以只有當被許可人從產品競爭的市場效果考慮,認為自己確有必要在一定區域內獨佔使用該商標才會要求得到這種許可。

3.排他許可:商標權人和被許可人使用的並行

在此種情況下,除許可人給予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外,被許可人還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權利。即許可人不得把同一許可再給予任何第三人,但許可人保留自己使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