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沾染賭博惡習欠債法院判決丈夫無需擔責

鄧某認為溫某借款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借款,應屬夫妻共同債務,鄭某應當承擔償還責任。鄭某則主張對妻子溫某借款一事毫不知情,夫妻二人都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家庭日常開支綽綽有餘,若非妻子賭博惡習不改,根本無需對外借款,更不可能是用於家庭開支。鄭某認為該借款應屬個人債務,應由溫某獨力承擔。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兩人的工資收入已足夠日常家庭開支,借款期間家庭無重大開支,所以溫某的借款並不是用於家庭開支,溫某借款很有可能用於償還賭債。借款不是用於家庭生活或生產經營的個人債務,依法不能確認為被告溫某和鄭某的夫妻共同債務,鄭某無需承擔償還責任。本案是民間借貸糾紛,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根據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實施《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法院判決此借款應由借款人溫某和保證人曹某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責任編輯:王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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