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成立专业智囊机构 解决疑难复杂案件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同步增加的情况,近日,佛山市纪委监委公布《佛山市监察委员会疑难职务犯罪案件研究论证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该市将成立专业委员会,发挥专业“智囊团”作用,为市监委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执纪审查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为确保专业委员会提出意见的专业性,按照《工作规则》规定,专业委员会将根据疑难职务犯罪涉及的具体专业问题、案件进展的环节和程度等情况,在两类人员当中确定参会人选:一类是市纪委监委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协助分管执纪审查的委领导、协助分管案件审理的委领导、执纪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查组主要成员、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审理组主要成员,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检察官、审判机关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案件侦查部门主要承办人;另一类是有关专家学者、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

专业委员会研讨案件,如何避免出现利益冲突或者跑风漏气的情况?

对此,《工作规则》引入了回避制度,明确研讨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近亲属和研讨的案件有利害关系,与研讨案件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同时,为了防止研讨案件的信息外漏,还对专业委员会参会人员的保密责任进行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专业委员会定位为佛山市监委的非常设性专业智囊机构。《工作规则》指出,专业委员会的意见仅供案件承办部门或者市监委参考,不具有约束力,采纳与否由案件承办部门或者市监委决定。(佛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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