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以后就业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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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包括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都是定向招生,不定向就业,即对学生的就业不做限制,这是由专项计划的“补偿公平”性质决定的。

所谓“补偿公平”,就是补偿农村生、贫困生接受教育的差距,由于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教育相对薄弱,加之学生家庭因素,导致他们在高考中难以和城市地区学生平等竞争(调查显示,农村生高考分数平均比城市学生低40分),因此,国家采取单列计划方式,提高农村生、贫困生进重点大学的比例。

在推出扶贫定向招生计划时,曾有人提议,应实行定向就业,即到生源地农村地区服务。如果这样,就会限制贫困生、农村生的选择,会使这一计划“补偿公平”的作用减弱。从补偿公平,以及尊重农村生、贫困生的选择出发,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招生(或与特殊类型招生一起),增加符合条件的农村生、贫困生的报考机会,同时,不要求这些学生毕业后到规定地域就业。这些学生进校后,和其他学生完全一样,也有选择到其他专业学习的机会。毕业时自主择业。

但考虑到专项计划的扶贫性质,计划强调增加涉农专业的招生,希望学生大学毕业后,能选择到农村工作,我认为,这并无必要,应该开放所有专业给农村学生、贫困学生,吸引农村生、贫困生今后到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工作,可以通过政策优惠,比如学费代偿、奖励等措施。更重要的是,要给大学毕业生在不发达基层单位发展事业的空间。通过各种专项计划进大学的学生,则要做好大学学业规划和职业发展规划。


熊丙奇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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