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雲投訴華為雲提供虛假材料 財政部:證據不足

5月25日消息,近期阿里雲投訴華為雲涉嫌提供虛假材料,以謀取國稅總局公有云租用項目中標。經過審查,被認為證據不足,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因此,對此投訴予以駁回。

阿里雲投訴華為雲提供虛假材料 財政部:證據不足

事件起因是2017年底政府公有云採購項目。2017年底,國稅總局公開招標的形式採購週期為三年的公有云服務。經過角逐,華為以1050萬元拿下該項目,但阿里雲向提起了訴訟,訴訟事項為,華為軟件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

阿里雲投訴華為雲提供虛假材料 財政部:證據不足

但經過相關機構依法調查發現,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華為軟件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

因此,根據《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另外,財政部政府採購信息公告還提到“華為軟件投標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認證證書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要求,扣除相應得分後,華為軟件仍排名第一,不影響中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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