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員工一怒之下告上仲裁庭,最後仲裁庭這樣判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企業為了約束勞動者的行為規範,都會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主要是為了方便公司的管理,以及讓公司能夠良性的發展下去,當然了,這些規矩也必須是合情合理,而且也要符合法律法規。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員工一怒之下告上仲裁庭,最後仲裁庭這樣判

張麗是一家公司的客服代表,公司主要是從事一些電子產品租賃的業務,而張麗平時的工作主要是負責引導客戶進行產品租賃,或者是處理一些簡單的問題等。這天正在上班的張麗,接到了家裡的電話說,張麗的母親生病了,要張麗馬上回去暫時照看兩天。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員工一怒之下告上仲裁庭,最後仲裁庭這樣判

當天下午張麗就來到辦公室,向部門領導請假,但是領導卻說,最近業務比較繁忙,不允許請假,不然就要按照曠工處理。在張麗看來,家人的健康安危比工作更重要,於是當天下午就收拾東西回家了。

等張麗回到公司,已經是三天以後的事情了。領導也並沒有找張麗談話之類,張麗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過了。但是到了月底發工資的時候,才發現在離開的那三天是算了曠工,直接就扣了張麗九天的工資。張麗去找領導理論,領導說這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我沒批你的假期,就該按照曠工算。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員工一怒之下告上仲裁庭,最後仲裁庭這樣判

對於這樣的領導,張麗並沒有和他做過多的爭執,也知道自己爭不過他,當天張麗就辭職了。但是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張麗一紙訴狀把公司告上了仲裁庭,要求公司進行賠償,而且支付多扣掉工資。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員工一怒之下告上仲裁庭,最後仲裁庭這樣判

結果可想而知了,勞動合同法裡面沒有明確規定,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一般都是以勞動者出勤了多少天,那麼就該核算多少天的工資。張麗既然只有三天沒上班,那麼就應該只扣三天的工資。公司這種曠工一天扣三天的行為,已經嚴重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最後判公司補發了張麗的工資,因為公司違規在先,所以還需要額外支付張麗的賠償金。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員工一怒之下告上仲裁庭,最後仲裁庭這樣判

如果你是張麗,遇到這樣的事情,是默認呢,還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寫在評論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