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男子遇交警查酒駕強行闖關 被依法刑拘

紅網時刻張家界5月28日訊(通訊員 田晶)碰上交警查酒駕,男子駕車強行“闖關”逃離現場,將執勤民警撞倒。近日,永定公安分局廣場派出所根據警情指令,果斷出擊,及時取證,迅速查破一起涉嫌妨礙執行公務刑事案件,刑事拘留1人, 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囂張氣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公安民警的執法權益。

目前,王某華因涉嫌妨礙執行公務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對任何無理取鬧、惡意阻撓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絕不姑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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