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绝迹的动物是如何再次出现的?

风口边缘

如果是自然恢复,那就是从其他区域又扩散回来的。



我们举个例子,如果我国的内蒙古某地区因为人类捕杀而导致狼的消失,或由于人类捕杀狼的猎物野羊导致了狼的消失,那么这个地区就不再有狼,但在与它毗邻的外蒙古地区,那里的环境可能还适宜狼的生存,也一直有狼群在那里活动。


那么我们通过颁布法律、或者改善当地自然环境,内蒙古地区的野羊又回来了,这里又变得适宜狼群生活,外蒙的狼群就会逐渐的扩散到内蒙地区。当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一开始可能是外蒙的狼群偶然间的游荡于此,而后会逐渐的形成定居性的内蒙狼群。这就是一个自然的生态修复的过程。


但是这个过程的出现,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在内蒙和外蒙之间的区域,并没有人为或自然的阻隔(比如人工的围栏啊,河流之类的),这样种群才能不受阻碍的扩散。


实际上这样的因为生态恢复而发生的生物恢复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我们这样曾经大肆破坏、现在又大力保护自然环境的发展中国家。在华北地区,花豹一度分布广泛,曾经在北京周边山区也有分布,但现在已经没有了。而如果北京和河北的山林环境得到保护,那么现在生活在山西的花豹就有可能再次沿着太行山扩散,北京地区也可能会再次出现花豹。@猫盟发起的让豹回家活动,就旨在早日实现这个目标。



一个男人在流浪

“一个男人在流浪”回答了通过自然扩散的形式,被认为“绝迹的动物”重新出现的例子。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自然扩散的情况,“绝迹的动物”只是在该区域灭绝,而不是从整个地球上消失。在其他地区还有分布,就相当于有了一个备份,万一本地硬盘的文件被删除了,还能从备份的地方拷贝回来(当然具体实施起来不是这么简单,有的时候还会碰到亚种不同的情况,就好像拷回来的文件大体和原来一致,但是个别段落文字字体等等和被删除的文件还是有点差别)。

还有一些物种,人们曾经认为它们已经绝迹,然后突然又被发现。这种绝迹又重现的物种,被称为拉撒路物种(Lazarus taxon)。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人们首先发现的它们的化石,认为这是一个已经灭绝的物种,然后又发现了存活着的它们,于是被认为是“绝迹又再次出现”,这种情况中最著名的莫过于腔棘鱼和水杉了。水杉于1941年在原四川万县谋道溪(今称磨刀溪)发现,郑万钧和胡先骕两位先生确认了水杉的分类地位。这种物种,一般都被称为“活化石”

另一种情况则是之前有过目击、标本等记录,被确认为一个现生的独立物种,后来消失很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人见过,被认为“灭绝”了,之后又被人发现。这样的例子也不少,例如中华凤头燕鸥曾经消失了近70年,巨水鸡被认为灭绝到再次发现,中间间隔了50年,蓝眼地鸠消失了75年之后,人们才再次发现它们。


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是因为原来人们的调查不足很多地区留有大片的空白,特别是海洋上更是如此。或者是调查技术水平有限,难以发现那些行踪隐秘的动物。以至于一处已知的分布地的该物种全部消失后,就很久难以再找到新的个体。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科学家能够踏足越来越多的地区,用更良好的设备进行调查,个别的“绝迹的动物”就又会出现了。不过,必须要认识到的一个悲哀的事实是,再也不会出现的物种是绝大多数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