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了《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成办发2016【36号】)。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新的应急预案到底做了哪些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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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修订的必要性

《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我市现行的《成都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办发〔2016〕36号)于2016年9月30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组织指挥机构不够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应急指挥部是其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原预案弱化了应急指挥部的职能,未明确设置指挥部办公室,许多部门未纳入其成员单位且未明确各自职责,不利于有效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事件分级标准不够明确。科学界定事件级别是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原预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表述比较笼统,没有细化分级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指导性和操作性,往往影响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特殊事件情况不够具体。对于敏感时间或者敏感地点发生的,或者涉及敏感群体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当区别于常规程序,但原预案对此没有明确具体的相关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

01

适当调整了预案的结构。

原预案母项“运行机制”包括“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应急措施”4个子项,而4个子项内容均为预案的核心部分。本次修订中,将“运行机制”扩展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3个母项,凸显预案的核心内容。

02

完善了市级组织指挥体系。

原预案未明确市应急委员会常设10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之一—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的相关职能;未明确设置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仅19个且未明确各自职责;市指挥部工作组不完善。这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职责不明、秩序混乱的情况。本次修订中,结合我市实际,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较大修改,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了市指挥部的设置情况及其职能;二是明确了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三是将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增加到27个,且明确了各自职责;四是增加了综合协调、检测评估2个工作组,使市指挥部工作组达到8个。

03

进一步明确了事件分级标准。

关于事件分级,原预案概述为: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这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操作性,没有界定相应级别事件的标准。本次修订中,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对事件分级进行了较大修改,主要内容有:一是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明确了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概念,有利于事件发生地政府应对处置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二是将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罗列了每个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详细标准,有利于界定事件级别,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04

增加了紧急信息报告要求。

原预案未明确相关紧急信息的报送要求。本次修订中,依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等五个制度规范的通知》(成委厅〔2017〕132号)中《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增加了紧急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重点强调在接报后2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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