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震感强烈西安赛格购物中心用餐者逃单达6万元,你怎么看?

陈瑭

这个问题距离当时地震也已经半年了,当时朋友圈看到一些朋友发来的强烈震感照片(这位朋友家里在二十多层楼上,结果房间的吊灯已经左右摆动的幅度特别大,也不知道当时他怎么还有心思拍小视频…)

今天再次看到这个问题,题目说地震的时候有用餐者逃单达到6万元,可是为什么不讲后话了?在恢复平静之后,有大约百分之八十的人选择去付钱了!

针对这件事情,大猫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1.这种问题明显就是故意拉低别人的素质

逃单6万元,大部分人在最后都去补单了,为什么还要纠结于这6万元呢?明显就是故意在拉低别人的素质。

2.地震来了,不跑还等什么

地震来了,谁还能安心的坐在哪儿吃饭,估计没有人吧,那难道不逃跑吗?这是特殊情况,并不是顾客故意逃单什么的,所以我们都应该理解而不是妄加猜测!

3.请不要有地域歧视

不管这件事发生在哪儿,哪儿的人都有,并不一定都是西安人,我看到网上有些人在评论西安人素质什么的,我们总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吧,再说了,去吃饭的也不全都是西安人。当然了,不管是哪儿的人都有素质高的,也有素质低的。



说点题外话,之前有一个阿姨去咱们国内某发达城市,然后这个阿姨在去问路了,结果那个人说:“你给我5元钱,我再告诉你…”说这个例子的目的就是,我们不能以偏概全!

这是大猫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大猫聊三农,我是王大猫。喜欢大猫的可以关注一下啦!

大猫聊三农

这样的问题,真心不想再继续扩大了。我想问,食客完成了自己应付的钱,饭店有没有完成自己应有的服务。对于那些只吃了一半的食客,为什么没有见到饭店只收一半的饭资呢,不要总用道德绑架食客,那饭店一半的服务,饭店又是怎么弥补的呢???天灾面前,都有损失,为什么你黄记煌损失了就大喊大叫,那些给你支付的钱的顾客,那天的服务,你没有到位,顾客是不是也可以大喊大叫,指名道姓的说你黄记煌服务不到位,地震时候只让食客吃一半。现在让你搞得,你黄记煌成了黑西安人的领头军了?你有何用心????

再说那天,九点二十多地震,顾客疏散完,起码到九点四十多了,赛格十点关门,除了工作人员,又有几个人还会再回去商场?更重要的是,工作人员再回商场,也快十点了,都是急忙收拾桌子,收拾碗筷准备下班,心里都急着担心家里呢,又有谁问过食客刚吃的餐食还要不要,顾客还吃不吃,你那么收拾了,凭什么要食客全额付款??

既然道德绑架,我想问赛格的个别商家,你这样不负责任的向媒体说,你的社会责任哪去了!!!你既然在西安,既然挣西安人民的钱,你对西安的社会责任感哪去了,你这样黑西安人民,有没有考虑西安人民的感受!!!


中国战略军火星司令部

在大灾大难面前,生命是第一位的。西安赛格购物中心事后公布自己的损失,有明显的道德绑架嫌疑,期盼所有的食客能为自己当天的消费买单。听说已有百分之八十食客事后付了全款,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人没有回应。这已是很不错的结果。

其实,商家算账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可他们想过没有,在震感最强烈的时候,有的人吃了一半,有的人甚至还没来得及动筷子就匆匆逃了出来,他们的损失又该谁来承担!我想那百分之二十的人不付款一定有他的理由:要么自己只吃了一点点,要么根本就没机会吃。

后来证明这只是一场虚惊,消费者庆幸,赛格也应感到庆幸。商家统计损失六万元,消费者的损失又有谁来关心统计呢!所以,奉劝商家别在为那六万元耿耿于怀,斤斤计较。消费者与商家相安无事就是最好的结果。


洛水清风cuixiaosheng

这是8月10日的事,当时突发地震,一些用餐顾客本能跑出去避震。但是8月11日新闻就报道了有80%的顾客把饭钱付了!请把事件经过写完整,不要误导读者,显得我们国人的素质很低!


快乐人生23524794

你好, 至于西安赛格购物中心餐饮店由于震感强烈而遭到金额6万元的损失,数字是否真实暂且不论,但事实是损失了。对这一事件不能完全责怪用餐者,所以使用“逃单"一词是不恰当的。因为顾客本来是来正常就餐消费的,在主观上不是来噌吃噌喝或骗吃骗喝, 是由于突发的,无法预料的强烈震感带来的惊恐慌乱而离席,有的可能吃了一点点或一半,有的可能还没吃,就跑出去了。当时虽未造成房子坍塌, 但还会有谁有胆量或有心思再回到席上来吃, 为一顿饭连命都不顾,这也不现实。再说即便到事后,用餐者没有吃好,或只吃了一点.或没吃等,如何来与餐饮店算帐付款,怎么算? 这是不可能的呀。另外再来说赛格购物中心, 任何一项投资或服务都会有一定的风险, 都会遇有突发,或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等的降临, 作为投资人应该有前期预测和准备, 为了自身利益保障, 就必需投保,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你的损失。不然就无从怨起,只有自认倒霉, 算计不够精明到位。


本人姓刘名兵

我觉得赛格给回去买单的人应该打折,比如6折7折,这样用餐的人心里也会很暖,而且不一定去用餐的人吃完了这一餐。如果我是用餐者,我刚点餐或者是还几乎没有怎么吃的时候我可能不会返回去买单。但是如果我已经用餐一半或者快吃完的话我就会回去买单。


_Queenie

从道理上讲,应该不算逃单。地震是不可抗力,真正的情况不是几分钟能够弄清楚的,也没有几个人有胆量回去继续吃,商家更不能强迫客人回去。这就是说,这个交易被不可抗力打断了,造成了损失,用餐者如果付款了,受损的就是他们了,也不合理。这种情况下,商家承担损失是必然的,因为经营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干扰。

如果从个人素质出发,经营者应该以顾客感受为第一,主动承担损失,并检讨在地震过程中是否组织顾客优先逃生,而不是斤斤计较几顿餐费,如果以此为契机,宣扬以顾客为本的理念,这点损失会被加倍补偿的。消费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用餐的程度,比如已经或者即将结束,主动上门付费,只是个人性格和习惯,无可无不可。


塬冰与川

如果是我,我也逃啊!……都震感强烈了,你还不走?难道真的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吗?


至于说到逃单,我个人倒是觉得这不是故意为之的,面对强烈地震,那个时候恨不得自己身上长出翅膀能飞呢……跑?,两条腿我都嫌慢。

我们可以将里面用餐的客人分成三类:一,刚上菜,没吃几口;二、吃了一半;三;刚吃完,正准备买单。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在震后的处理方法就绝对有所不同了,你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去买单,当然也就不能把所有人点餐的费用加在一起,作为你的损失。


如果是我的话,第一第二种情况,我是不会回去买单的;但是第三种情况的话,我一定会回去买单。毕竟以前发生过吃完饭,以为已经买了单,便离开饭店的事情,后来发现之后,又主动回去买了单的情况。


最后我想说,只要有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发生,大家一定要迅速做出反应,自救总比最后被救好!


越夜越激情

地震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地震第一时间应该是逃生和组织逃生,在生命面前其他都是次要的。在商家角度而言,此次损失并不是人为造成的,而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和食客的交易行为商家是主体,承担了不可避免的损失。在顾客而言,吃饭行为被不可抗力因素阻断,交易终止,并不是主观意志的不付钱,不能称为逃单。至于事后补不补就见仁见智了,补的话,顾客没有得到相应服务,却付出了相应代价,承担损失。不补的话商家受损失,不过在这种无法预料的不可抵抗的因素面前,就不必在意这一点得与失了。况且商家作为发生交易行为的组织者是主体,理应承担损失。


QIANG刚人稳当

不应由顾客完全承担餐费,毕竟他们没有达可用餐的结果,建议构建双方一个互动平台,餐厅方面可考虑费用打折;顾客方面可按意向事后支付部门费用(为鼓励这一行为,餐厅可发相应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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