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劳务公司现在把我开除了,我可以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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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法进行仲裁调解,题主被劳务公司的员工殴打了,也可以借助劳动法进行维权。同时提醒所有务工人员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机构维权,这个是免费服务不需要律师,另外不要让自己限于被动甚至威胁到自身安全的地步,如果一旦被打可以立即报警,报警可以将你安全带离现场而且还为进一步验伤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第九十三条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法性质,务工人员是无法清晰辨别的,这也是为什么需要依靠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维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三、温馨提示

劳动仲裁以调解为主,会依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对你进行赔偿,但也要谨防一些小肚鸡肠的公司在赔偿后实施报复。


艾米Whisky

首先,你不要着急,事情是可以依法解决的。

一、你要明白一点,你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即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你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也就是说劳务公司应当与你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故劳务公司的作法违法。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劳务公司没有盖章,你可以从用工满一个月开始要求双倍工资,直到盖章那天止。

2、劳务公司作为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共享单车之间形成的劳务派遣关系,即共享单车单位为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工作岗位都有约定,用工单位不能随意改变。劳动者有权拒绝派遣岗位以外的工作安排。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你应该调查一下这家公司是否具备劳务派遣的资质。

二、至于劳务公司员工打了你,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处理。

三、如果被派遣单位有违法行为,你做为公民,有权依法检举、控告。劳务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即两个月工资。


宁静致远

作为派遣工,这种事情常有发生。


你已经工作了一年,劳动合同还没拿到手,现在维权有些困难。因为去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诉,合同是最重要的依据。

劳动合同上对于工资的约定,社会保险的缴纳,辞职后的赔偿都是非常有用的书面材料。现在你已经被打了,也就是说已经和公司闹翻,现在去申请劳动仲裁多半不会受理,因为你没有证据。

现在比较好的方式还是要想办法拿到合同,我比较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你不让他们盖合同章。



不一样的思考

很高兴为楼主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可以肯定是的,当然可以要求。现在劳务派遣纠纷确实太多,主要是因为套路太多。

权益损害了,怎么办呢

这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文化程度相对较好的一类群体,如:银行、电信、移动、联通这一类的客服岗位,如果发现权益受损,收集好证据直接到派遣公司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局,有一个部门叫劳动仲裁,可以直接仲裁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企业,因为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实际用工企业和派遣公司是需要共同承担责任的。另一种情况就是我们刚提到的工地上的农民工兄弟,其实一类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对较难,除了刚第一种情况提到的申请仲裁外,还可以通过相关媒体发声,引起社会关注。

常有的证据包括:工资条、银行流水、劳动合同、考勤、工作牌等

如何防止被劳务派遣“套路”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本身险恶,所以我们只有擦亮双眼,才能减少被套路

1、看实际用工单位:派遣用工规不规范和实际用工单位本身有很大的关系,比如,有一些企业,想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目的本身不单纯,那么这种单位肯定就是找一些不太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那么发生扣工资、人力资源公司跑路的机率就大大提高了,自己合法权益自然就没有保障。

2、看派遣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行业,最早只需要人力资源取可证,后来人社局又增加了一个劳务派遣证,劳务派遣证的发证要求要高于人力资源许可证,所以,首先要审核这两证是否齐全。还需要问清楚,派遣公司是否签劳动合同。是否买社保等,特殊岗位还需要了解派遣公司是否提供劳保服等。

3、是否同工同酬: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必需是同工同酬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派遣公司本身就是违发用工,不同工同酬,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实际用工方本身为了节约成本,就是这样和第三方派遣公司这样约定的派遣协议,第二种就是,被派遣公司扣下来了一部门费用。不管是那一种,都是违法。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要留意。

友情提示:派遣服务费是企业需要单独支付给派遣公司的管理服务费,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从派遣员工工资中扣除任何费用。

4、是否能转为正式:通常比较好的用人单位,都会有一些福利,比如每年有一定的派遣员工转正式员工的比例。这种单位可以优先考虑。


职场暴风雨

首先,按实际情况描述分析,牵涉到的问题有劳动报酬补偿与民事纠纷。

首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既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虽然仍未盖章,但合同上甲乙双方都签字认可了),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仍行之有效的。



而按照第三十九条所求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既然劳动者没有违反上述任何条款,那么用人单位无故开除劳动者,那么按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劳动者在对其无故被开除行为去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询问过程中被劳务公司员工殴打的行为就牵涉了民事纠纷。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按上述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无故殴打他人行为就已经触犯法律,对此行为可采取报警(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人证物证可以证明!!法律是死的,所以必须要有铁一般的证据证实)。而且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按《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力时,如果碰到用人单位要劳动者参与其他劳动,且与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相违背的行为,劳动者可进行拒绝,如有触犯法律行为则需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最后,希望所有辛苦的劳动者能在付出辛勤耕耘时能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


江左布衣猫

我详细看了你的描述和标题,可以肯定的是,赔偿是一定可以的,并且要给双倍工资以及挨打造成的身体心理伤害,但是有一些东西是要注意的:

  1. 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明确劳动关系的不仅是劳动合同,像工作证、薪资条、社保记录、考勤记录等等,都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这些东西可以找一下,如果真的没有,也可以找这家劳务公司其它劳动者的证言,不过这点估计比较难以收集,毕竟如果跟你没签合同,跟其它人应该也没签合同。

  2. 劳务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为什么要说这一点,因为现在很多劳务公司都不是合法的,换句话来讲可能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都是一些正规机构的分支,相互之间也没有一个合作协议,说白了就是黑中介,所以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劳务关系是不成立的。但是也不用担心,这属于违法招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的。

  3. 如果再与劳务公司联系,做好一些证据保留。比如说短信或通话录音啥的,另外被打后要及时报警并要求验伤,这样先借助警察力量让他们喝一壶,后边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赔偿等。


一只蚂蚁绊大象

这个我来回答比较好。16年在一家比较大的劳务派遣公司上班一年多,未签合同,一直给他们合作的企业招工。没有底薪,没社保.只有招人一到两百元的提成.17年底,部门负责人找我谈话,言下之意不让我招工了。当时我就表示不让我招工也可以,补我两个月的工资。他扬言不会补一分钱给我。并让我去劳动局告。首先我去社保局申请调解.他们不接受调解.之后我直接去律司事务所找律师。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在开庭之前,对方同我调解了.赔偿两万元。律师费2000元,得1.8万元.想了解详情的朋友,可找我私聊.楼主这种不单只是合同的事了,被打了一定要讨回公道!


广州鹏坤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虽然你是劳务派遣工,但是你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劳动合同需要签字盖章才生效,你的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是没有生效的,相当于没有签到合同,你可以申请一年的二倍工资的补偿。二、派遣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二倍的经济赔偿金。三、申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工资。四、所有上述要求前提是你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至于你说的公司人员把你打伤,那个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管辖范围,你可以报警或者去法院起诉,属于民法的管辖范围。


人力咨询

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开除单位员工,除非犯有严重过错,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员工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再继续工作。

员工进单位后,要签订劳务合同,确定双方劳务关系后,是要给员工交养老同筹的。如果什么都没有做,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办理五险一金。拒不办理可以到劳动部门去仲裁解决。

所以,被开除员工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要求补偿,但你必须拿出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明,这是最重要的,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火起来才是硬道理

针对你这个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客观。那么你完全有理由去劳动局去告该公司并且赔偿你的损失!具体什么情况叫你去做,你又说出去,是否属于公司商业泄密。这个要分清楚,如果他们叫你做的事属于违法行为,你完全可以去报警或者找劳动局裁决。建议你勇敢的去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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