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象山鎮探索村級“小微權力”治理機制 激發村幹部的幹事創業熱情

“1”套清單促規範,“2”項舉措強保障

據悉,“1234”村級小微權力治理體系是指為規範和保障村級幹部的權利,維護村民和村集體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了村級幹部的工作責任與職責、以及抽查考核標準等系統,具體由“1”套清單促規範,“2”項舉措強保障,“3”級監督強管理和“4”本臺賬求實效構成。

近年來,大英縣象山鎮根據實際需求,逐條對每個項目任務清單進行細化,確保責任到各部門的負責人,明確各項工作風險點,規範辦事流程,徵求相關部門、村(社區)意見27條,還印製併發放了《象山鎮27項小微清單手冊》10000餘份、《小微權力操作規範》宣傳冊15000餘份,在各村(社區)進行《微權力清單流程圖》、《“微腐敗”專項治理體系表》上牆公示,使村(社區)幹部清楚手中權力大小、職責範圍,部門監管職責,群眾清楚辦事流程、民事權利等,暢通群眾反映渠道,確保村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村級事務規範運行。

其次,象山鎮不斷深化“三色清單”工作法,在年度責任清單、每月任務清單中均明確村級幹部職能職責及工作任務,在每月督查中具體列出問題和整改清單。在日常工作中還採取定時召開“民情懇談會”方式、及時走訪群眾,收集社情民意並建立“民情臺賬本”、針對問題落實化解包乾責任制,及時化解矛盾,確保村級幹部能明確任務、權責範圍,做到“不越權、不瀆職”,為村社一級的“小微權力”規範運行提供工作保障。

“3”級監督強管理,“4”本臺賬求實效

為推進象山鎮小微權力的監督和運行體系建設,該鎮研究制定了《象山鎮推進村級“小微權力”規範運行實施方案》,建立了由當地紀委牽頭、村監督委員會、村(居)民民主監督的三級監督體系。在該套監督體系中,每一名鎮紀委、駐村領導、駐村幹部,以及村(居)監委的職能職責均在“微權力”監管清單中有具體明細,方便群眾實時對村(社區)“兩委”工作進行監督,加強風險預警防控。

與此同時,為發揮村民的民主監督作用,象山鎮的各村社(組)選定至少1人為群眾監督員,若監督員發現村(社區)幹部有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制止並進行舉報,每月還將召開“民主監督質詢大會”,對村級幹部的工作和行為進行公開質詢。而象山鎮紀委每月還會通報督查情況,開展警示教育和案件查處辦理,充分形成全程、實時、多方監控體系。

大英縣紀委監委人員表示,當地還建立了黨務村務公開臺賬、社情民意辦理臺賬、村民事務代辦臺賬及民主監督管理臺賬,每月發放黨務村務公開臺賬清單,印製3類臺賬本90本,督促村(社區)幹部嚴格按照黨務村務公開制度規範公開。對收集的社情民意建立臺賬,每月對照督查整改清單抓好整改,分類梳理,並列出詳細的整改措施,確保每件事都被落實解決。

“每名村社幹部的工作是否被落實、責任是否到位、成效是否顯著均是用臺賬說話的。”大英縣紀委監委人員表示,當地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還要對村社“小微權力”的運行進行每月點評,每季度考評,並在每年底還要進行年終考核,以進一步實現村級權力規範運行,為基層群眾辦理更多急需解決又必須解決的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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