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社局: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醫療補助標準擬提高

廣州市人社局對外徵求意見,擬從2018年起提高人事行政關係在廣州的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醫療補助標準,從每人每月3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醫療補助直接劃撥至特貼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每年11月發放一次。這個標準自2003年以來沒有提高過。

■標準擬從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00元

市人社局指,發佈《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完善我市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醫療補助制度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是在原市人事局、市財政局發佈的《關於對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實行醫療補助的通知》(穗人〔2003〕14號)基礎上修訂的。2003年1月以來,廣州市對人事行政關係在本市的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以下簡稱“特貼人員”)實行醫療補助,體現了對特貼人員的關心和愛護,得到了廣大特貼人員的充分肯定。根據市法制辦有關清理通知,穗人〔2003〕14號文已經期滿失效。

圍繞建設人才高地,須進一步完善高層次人才的配套服務。市人社局指,結合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特貼人員的醫療補助標準(300元/人/月)明顯偏低,近年來特貼人員也多次反映了提高醫療補助的訴求。此外,對特貼人員醫療補助的發放也須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據此,市人社局牽頭對穗人〔2003〕14號文進行修訂,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根據徵求意見稿,醫療補助發放範圍是人事行政關係在我市的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市人社局指,2008年、2011年,國家、省分別提高了按月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標準(人社部發〔2008〕88號、粵人社辦〔2011〕448號)。其中,國家從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600元,省從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600元。參照國家和省的做法,擬從2018年起我市特貼人員的醫療補助標準從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00元。

市特貼人員醫療補助經費由市財政安排資金,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年度考核和信息核查情況將醫療補助直接劃撥至特貼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每年11月發放一次。以2017年底廣州市享受政府特貼人員400人測算,每年須增加財政支出約144萬元,總資金額約為288萬元。

■特貼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特貼人員實行動態管理。在職特貼人員須參加年度考核、離退休特貼人員每年須開展信息核查,由其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組織實施。移交社會化管理的離退休特貼人員由其檔案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因故未按時參加年度考核或信息核查的,暫緩發放醫療補助。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未按時參加年度考核或信息核查的,醫療補助不予補發。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停發或取消醫療補助的4種情形:

(1)違法違紀等違背政府特殊津貼應具備條件者,取消醫療補助。

(2)單位考核不稱職的,停發下一年度的醫療補助;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取消醫療補助。

(3)在職人員人事行政關係調離我市,或未經所在單位同意出國(境)逾期不歸或出國(境)定居的,停發醫療補助。

(4)去世的,從去世後的下月起停發醫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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