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的“质量奖”该怎么申报?

扬眼

申报时间

5月23日-7月23日

评审标准、原则

评审标准: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评审原则: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条件

组织:1、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3、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5、已经获得设区市政府质量奖;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集团总部必须具备以上6项条件,其在江苏省的所有控股组织需符合除第1和第5条以外的其余各项基本条件。

申报组织主导产品或服务应获得“江苏名牌”称号(特殊行业或产品除外);工业企业应获得质量信用评价AA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近3年内应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应获得出口分类管理一类企业资质。

个人: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群众基础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2、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卓越意识、创新理念和工匠精神;3、具有丰富的质量实践经验,在利用先进理念、方法、技术、工具等提高工作效率和顾客满意度、促进过程改进优化、提升组织绩效等方面取得卓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组织或地区质量发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4、在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经验分享、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标杆示范作用。

申报材料

组织:1、组织概述;2、自评报告;3、申报表;4、典型案例;5、证实材料。

个人:1、申报表;2、自评报告;3、证实性材料。

申报表电子版从江苏质监信息网下载。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向所属设区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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