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價局:居民天然氣銷售價調整前須開聽證會,聽取意見

湖北省物价局:居民天然气销售价调整前须开听证会,听取意见

5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理順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政策,決定從6月10日起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機制、價格水平與非居民用氣銜接。市民廣泛關注我省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是否也將從6月10日起調整。

對此,省物價局這位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不同價,居民用氣價格長期低於供氣成本,價格成本倒掛,不能反映供求,價格信號失真,缺乏彈性。燃氣企業之間由於交叉補貼不均衡,缺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利於天然氣行業可持續發展。

這次天然氣價格改革,就是要從價格機制和價格水平上解決上述歷史遺留問題,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

這位負責人說,國家發改委要求,“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調價前須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首先,要對改革措施平穩落地進行系統謀劃。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8年未作調整,這次改革不僅是價格水平的調整,更重要的是價格形成機制的調整。目前,省物價局正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統一部署,測算、研究制定指導全省的實施方案,待方案成熟後還需上報省政府審批,才能印發各地貫徹落實。

其次,這次改革要結合其他工作整體推進。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按照年初省物價局工作安排,開展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成本監審。省物價局的初步思路是:重新核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工作未完成的地方,一律不得調整終端銷售價格。

第三,銷售價格調整必須履行聽證程序。天然氣銷售價格是價格聽證目錄內項目,履行聽證程序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環節。按照價格聽證的相關規定,召開聽證會前,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一定會提前發佈聽證公告,公佈價格調整方案,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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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次改革會對居民生活造成多大影響?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按照《通知》安排, 6月10日起國家下達我省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為1.84元/立方米。根據我省各地天然氣來源不同,各地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上調幅度也不一樣,最高的地方上調近0.30元/立方米,最低的上調近0.10元/立方米,均低於全國門站價格最大調整幅度0.35元/立方米。

據目前初步估算,全省各地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整體上會低於當地門站價格上調幅度。即使等額傳導,對城鎮居民家庭,按平均每月每戶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測算,每月增支不超過6元,對居民生活影響較小。對於城鎮低收入群體,將給予適當補貼,保障其基本生活。

問:如果燃氣公司限購怎麼辦?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在這裡有必要提醒燃氣企業,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特別是去年冬季出臺限購措施的城市,今年冬季不得在原有措施基礎上加碼。‘凡是違反上述規定,或者通過改變計價方式、增設環節、強制服務等方式提高或者變相提高以及串通價格的,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從重從快查處,予以公開曝光,同時強化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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