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作業前 地下管線要摸清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王暢彤)隨著春季到來,首府各項工程陸續開工,如何在生產生活中確保安全是人人關注的焦點。4月4日,新疆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總監張德榮接受本報採訪,就施工過程中如何避免燃氣安全事故等相關問題進行解讀。

去年,一施工隊在我市某工地進行土方開挖作業,過程中未按規定與所在區域燃氣公司聯繫,導致施工過程中挖斷燃氣管道,所幸補救及時,未發生嚴重事故,但造成該片區1800戶居民停氣,影響了居民正常生活。

“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如果項目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向燃氣公司諮詢、確定地下管線分佈情況,就不會導致燃氣管線被挖斷。”張德榮說,每年春季首府逐漸進入施工期,通過對歷年天然氣管道挖斷事故進行分析發現,施工單位對燃氣設施保護意識淡薄、監管不力,對燃氣設施保護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導致燃氣管線被挖斷的事故頻發。僅2018年就發生埋地燃氣管線挖斷事故25起、架空管線損傷22起。

張德榮提示,各施工單位在實施工程開挖作業前,請務必撥打新疆燃氣集團客服熱線96517或與所在區域燃氣公司聯繫,確定地下燃氣管線位置,並與燃氣集團簽署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後方可施工;簽署協議後,各施工企業要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作業,避免“野蠻”開挖損傷燃氣管線;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應積極與燃氣集團現場監護人員配合,確保管線安全;各施工企業要強化安全意識,認識到施工安全才是確保施工進度的有力法寶,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危及相關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還會延誤工期。

根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七章第十五條規定,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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