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借條、欠條和收條都是民間借貸中最常見的字據憑證,雖然名稱上相差無幾,但其內涵與證明力卻大不相同。
生活中很多人都把「欠條」與「借條」混為一談,還有人把看似規範縝密的「借款合同」直接當作「借條」來用,結果借出去的錢打水漂不說,還可能官司纏身。
借款合同
含義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後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簡而言之:借款合同只能證明借貸雙方曾經有過借款的意思表示,並不能直接證明借款已經給付的事實。
證明力
如果借貸雙方只有借款合同而沒有其他證據,原告還須向法院提供能夠證明借款已經實際交付的憑證,否則很有可能被法院以借貸關係不成立為由,駁回訴訟請求。因此,在只有借款合同的情況下,其證明力偏弱。
【注】證明力是指,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能力,一般來講證明力越大,就越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注意事項
在簽訂借款合同的同時,務必保留好相關付款憑證,最好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付款,儘量不要直接給付現金,轉賬後及時讓對方出具「借條」。必要時可以通過錄音或者短信等方式留存證據,便於以後維權。
借條
含義
借條又稱為借據,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後,由借款人出具的一種用於證明已借款事實的憑證。
借條格式一般為:今借到XX100元,借款人XX,時間XX。
證明力
借條不僅能夠證明雙方當事人借貸合意的形成,還能證明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交付了借款。
司法實踐中,在認定借貸關係是否成立時,可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 數額較小的傳統民間借貸案件
如果當事人主張的是現金交付,除借條外沒有任何其他證據,按照一般生活常識和交易習慣:如果雙方不存在事實上的借貸關係,借款人不會隨便給出借人出具借條。因此,出借人向法院提交借條,一般就可以視為其已經完成了舉證責任,能夠初步認定借款事實的存在。此時,如果對方當事人沒有確鑿的相反證據來推翻借條所記載的內容,那麼原告的訴求一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 數額較大的民間資本借貸案件
如果當事人主張的是現金交付,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相關證據,此時法官會結合出借人的經濟實力、借款人的償付能力、交易習慣以及證人證言等因素,來綜合判決借貸事實是否真實發生。
【法律依據】《最高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16條:“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注意事項
現實生活中不乏已經還款但是沒有索回借條的情況,甚至有被對方強迫打借條等特殊情況的存在,此時僅憑一張借條不足以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出借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確實已經支付了借款。因此,要注意留存相關付款、收款憑證。
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
● 寫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個人情況;
● 最好能約定好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
● 清楚記述借貸的事實,借款數目最好先用大寫中文數字書寫,再用阿拉伯數字書寫。
欠條
含義
欠條是指當事人為確定債權而出具的法律憑證,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
欠條格式一般為:今欠XX100元。欠款人XX,時間。
【注意】欠條只能證明雙方具有債權債務關係,無法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基於借貸關係而產生,也可能是因為履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而產生。
證明力
欠條的證明力弱於借條。借條持有人只需向法院出示借條,便能證明其對借款人享有債權,簡單陳述借款事實即可,一般無須對債發生的原因進行舉證。而欠條持有人在向法院出示欠條的同時,還必須向法院陳述欠條形成的原因,如果對方反駁、抗辯、否認,則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表明欠條的成因。
注意事項
書寫欠條時要注意寫清楚欠條產生的原因和用途。就欠款糾紛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條不但要證明欠款的事實,而且還要證明欠款的合法性,寫清楚事由,也就說明了欠款的合法性。違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於賭博、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條。
另外,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會出現借條、欠條和收條與其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情形,此時應當以實際記載的內容來確定其性質。比如,雙方當事人訂立民間借貸合同時,借款人出具的字據雖然抬頭為「欠條」,但實際內容卻記載的是借款事實、經過並約定了利息,這種情況下,應當將該「欠條」作為「借條」看待,並適用借條的舉證責任、訴訟時效等相關規定。
收條
含義
收條是指一方當事人在收到財物、款項後為對方當事人出具的履行憑證。其本身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了某種給付行為,並不能直接證明給付行為發生的原因、性質以及法律後果。
【注意】雙方發生給付行為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不僅包括借款、還款,還包括賠款,貨款、代收款等。
證明力
在民間借貸案件中,收條的證明力偏弱,不能直接作為證據來使用。但收條作為債務人履行義務的重要憑證,在結合其他證據的情況下,同樣可以認定案件事實。
注意事項
如果收條持有人僅以收條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對人歸還借款,在通過其他途徑仍然無法查清給付行為是基於何種事實發生地情況下,法院很可能會以原告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
收條和借條千萬不可混同,替代使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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