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证说话 阆中交警破获“2.26”交通肇事逃逸案

小编4月11日从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经过民警的艰苦努力,发生在我市的“2.26”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肇事者马某某依法处行政拘留7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受害人家属特地制作“执法如山、刚正不阿”前往市交警大队,表达赞美感激之情。


用铁证说话 阆中交警破获“2.26”交通肇事逃逸案​今年2月26日23时02分左右,一辆二轮摩托车在我市张飞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事故发生地人民医院外,与同向行驶的由谢某某(男,34岁)驾驶的倍特牌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谢某某头部受伤,伤情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走访周边居住群众。

用铁证说话 阆中交警破获“2.26”交通肇事逃逸案​现场目击者告诉民警:“肇事者是一青年驾驶的摩托车,事发后已逃离现场”,现场未留下任何线索。伤者谢某某头部着地、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被送往人民医院。

用铁证说话 阆中交警破获“2.26”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大队随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民警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确定了肇事者逃离方向后,一边安排警力排查张飞大道沿途监控视频和走访周边居住群众。一边派出民警到经医院了解情况,得知伤者谢某某不但有骨折现象,且颅内出血。民警通过走访和视频侦查,终于从沿途视频监控中发现了肇事逃逸者马某某。民警在现场对马某某进行了盘问,马某某对其驾车肇事的事实一概否认。民警反复调取该车辆沿途监控,并固定所有利证据后,再次将马某某带回大队询问,铁证面前,马某某终于交代了其肇事经过,并对其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用铁证说话 阆中交警破获“2.26”交通肇事逃逸案​4月11日,马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处行政拘留7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