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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專家表示,預計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醫務人員將獲得更大的收入分配保障,從而進一步推動基層醫改,釋放基層醫改對醫務人員的吸引力。

來源 | 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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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業內專家表示,此舉意義重大,預計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醫務人員將獲得更大的收入分配保障,從而進一步推動基層醫改,釋放基層醫改對醫務人員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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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實招強基層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提出完善綜合激勵政策,貫徹實施《關於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

為此,文件提出以下實招:

三是擴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分配自主權,允許基層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根據考核結果發放;

四是完善考核機制,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管部門的主體責任,改變以往衛生主管部門在考核中話語權缺失的情況,定期組織考核,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主要負責人薪酬掛鉤;

五是明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可用於人員薪酬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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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分配強調合理

“看到文件後,感到很振奮。”北京市豐臺區方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吳浩表示,與既往政策相比,該文件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薪酬分配問題提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高度。

在醫改調研中,一些醫改專家也觀察到,某些地方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指標較為粗放,不能兼顧不同基層醫療機構的特點、實際工作要求和表現。

“根據此次文件精神,今後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將不再一刀切,而是向表現好的機構傾斜,實行動態調整,突出以實績為導向的工作要求。”中國農村衛生協會會長朱寶鐸在看過文件後表示,個性化調整績效工資總量,將能更好地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良性競爭,激發基層工作活力,起到獎優罰劣的作用。

以往,在各地的實踐中,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往往有明確的規定,由此導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收入分配拉不開差距、體現不出對重點崗位的傾斜和優勞優酬。

一些醫改專家在調研後發現,在獎勵性績效佔比較低的機構,甚至出現後勤保障人員與一線醫務人員收入差距不大的情況,機構人員隊伍雖然穩定了,但重點崗位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卻大打折扣。

“此次文件放開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限制,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相當於給了基層機構更大的分配自主權。”吳浩表示,對重點崗位如何吸引人才、重要工作如何引導落實,今後基層機構負責人也就有了更有力的指揮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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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做大蛋糕

醫改專家普遍認為,近年來,各地在強基層的過程中重點強化了硬件,但涉及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體制機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相對滯後,且在部分地區落實不到位,導致基層服務能力不強和積極性不高並存,硬件的作用也沒有很好地發揮出來。此次文件出臺,在軟件上做出更新,將對解決基層人才隊伍短板問題起到積極作用。

一些醫改專家同時注意到,此次文件仍有表達模糊的地方。“比如,文件明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可用於人員薪酬分配,但未指出簽約服務費是否包含在績效工資總量內,由此可能導致不同地方在執行過程中的不同理解。”

對此,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髮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光鵬認為,對錶述模糊的地方,各地應該大膽實踐,“法無禁止即可為”。

看過文件的醫改專家均表示,隨著今後文件落地,政策利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望“築好金巢,引來鳳凰”。但也要充分認識到,此次文件著重的是對“存量”政策放開,在具體實踐中還需關注“增量”,即“有無資金髮放”的問題。

根據文件,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所謂原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補助、醫療業務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4部分。一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表示,可供做大“增量”的空間主要來自醫療業務收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

“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提升了,但如果基層機構的收入沒有相應提升,可供分配的資金達不到總量,激勵作用也就難以進一步顯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髮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秦江梅表示,隨著利好政策出臺,今後工作的中心要放到做大可供分配蛋糕上,一方面需要呼籲政府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基層機構也要更有作為,從滿足老百姓的實際需求出發,通過多勞實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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