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家族信託基金實現財富傳承?

雨簫5

從信託制度起源可以看出,信託制度的出現並非出於對投資的需求及財富增值的渴望,而是通過一種獨特的制度設計,以規避再用法令政策對財產管理和遺產繼承的嚴格限制,實現傳承和保護家庭財產的目的。

以家庭財富的管理、傳承和保護為目的的信託,在內容上以資產管理、投資組合等理財服務實現對家族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更重要的是提供財富轉移、遺產規劃、稅務策劃、子女教育、家族治理、慈善事業等多方面的服務。

預防婚姻風險 保證財產不受影響 企業創始人可以通過設立財產信託,利用信託財產的獨立性特點,將委託人婚前的個人財產,尤其是企業股權進行隔離,來避免因發生婚變而喪失企業控制權。

滿足家族不同需求 保障家人生活 財富人士對於財富的有序傳承有若干方面的要求,包括家族財產的傳承、防止子女揮霍家產、撫養未成年子女、照顧和扶助特殊家族成員等。家族信託的運用可以有效地滿足這些需求。這是因為,首先家族信託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可以依照委託人的心願,預先安排資產分配於各家庭成員、親友、慈善團隊及其他機構;其次,家族信託中受託人和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可以有效緩解家族成員之間因財富管理觀念、財富分配標準衝突造成的矛盾和內耗風險,保證財富繼承的有效進行;最後家族信託具有高效性,在一些有繼承限制的國家,信託可以幫助委託人彈性安排資產繼承,無須受到複雜冗長的遺囑認證程序影響,讓指定的受益人能儘快繼承就得資產。

讓家族企業治理更順暢 不同於一般企業以經濟效益為導向,以及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相隔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交叉的特點,家族企業的治理更強調家族對企業的介入和基於親情的奉獻,且家族企業資產具有特殊性,是經營權與管理權相結合的企業治理。

具有稅務籌劃的功能 節稅是家族信託的固有特性,信託制度前身“用益制度(Use)”13世紀在英國產生之初就是出於規避土地變動稅費等原因的需要。信託能夠節稅的原理在於,信託財產所有權已從委託人名下轉移,稅務機構不再具備就信託財產向委託人徵稅的依據,通過家族信託設計可以有效避免財富代際傳承中可能發生的遺產稅、贈與稅等。例如,香港龐鼎文所設立的家族信託即具備稅收籌劃的功能。

從以上幾個方面考慮,家族信託或許可以實現財富的傳承。


家族企業雜誌

我曾經在優脈財富匯實習,看到這樣一個例子,覺得很有感觸,不妨作為參考。

假設,有一對父母,他們擁有100,000,000美元的資產;他們有4個孩子,每個孩子有4個孩子,每個孩子的孩子又有4個孩子(曾孫)。如果沒有適當的計劃,並且對每一代轉讓只適用40%的遺產稅,那麼每位曾孫在原來的1億美元中只收到343,750美元。雖然是繼承30多萬美元是不錯的遺產,但是家族財富卻已經不復存在。那麼,你可以對財務遺產進行一系列的計劃。

如,你將原來給子孫用於奢侈消費,提早退休等的資金用於促進教育,或者為他們提供貸款創業,那麼這些財務遺產就可以為家族創造一個永久的機會。對於子孫後代來說需要的不是資金財富,而是一個開始和一個機會。

通過建立信託基金,給他們留下機會,讓他們的家庭不必從0開始,而是利用家族遺產在世界上站穩腳跟。這也是優脈財富匯家族聯盟等家族辦公室存在的意義。

信託側重於手段,並允許家庭成員創造自己的目標。它的基礎是相信世代相傳的目標應該是自給自足和獨立的,因此它關注的是複製財富的能力,而不僅僅是維持和消費財富。它基於一個簡單而基本的原則:當子孫後代有足夠的機會和手段時,他們能夠自己實現財富創造。由此,實現財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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