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孩子留住他,沒想到最後被留下的是自己

1

真實諮詢案例

南方的冬天,總是來得那麼不知不覺。照著那中午溫暖的陽光,人們還在想,這應該還是晚秋吧。

而冬晨,卻如冬夜一樣冷。在這時候,冬日的氣息似乎能醞釀得更濃些。

電話響了,小怡一看,是父母從家裡打來的電話,小怡嘆了一口氣,因為她知道,這一定又是來催她結婚的,要她把男朋友帶回家,抓緊時間結婚。

小怡25歲,按照現代來說,正是青春年華,而對父母來說,都成老姑娘了,只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吧。

想用孩子留住他,沒想到最後被留下的是自己

2

小怡性取向沒問題,她也有一個交往三年的男朋友,叫李平。但是李平很神秘,至少對於小怡的朋友和父母來說,幾乎不出現在小怡的社交圈裡。即便是答應邀約出來參加聚會,他也是臨時有事不來,發幾個大紅包作為歉意請吃飯。

小怡跟李平說了結婚的事,而李平說自己的事業處於上升期,況且小怡的年齡還小,結婚的事從長計議。

小怡又說可以見見雙方父母,把關係先訂下來,可他還是不肯,說是他現在還沒有買房,她的爸媽不會同意她嫁給他的。而他與父母的關係很不好,他的婚事不用與家人商量,她也沒必要去見他們。

並且自從那次談話不歡而散之後,李平對小怡越來越冷淡,打電話發信息他也是常常不回覆。

想用孩子留住他,沒想到最後被留下的是自己

3

誰知道,她懷孕了,並且第一時間把這驚喜告訴李平。可沒想到他一點也不覺得驚喜,反對沉默了很久之後,居然冷冷地讓她把孩子打掉。

最後,他被纏得沒辦法了,才坦白地告訴她,他已經結婚,並且有了個三歲的兒子,他剛開始只是想著和她玩玩。可後來他真的喜歡上她了,但他不能和自己的妻子離婚,只好兩邊都瞞著。

小怡問我們:“戀愛期間和男朋友同居,我懷孕了而男朋友要我打掉孩子。最後孩子是打掉了,但我男朋友告訴我其實他早就已經結婚了,現在我怎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

這是我們團隊——王幼柏律師團隊自媒體平臺上有人諮詢的真實案例,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文章人物均用化名。小怡也希望能夠警醒在廣大戀愛中的人們,筆者經她同意把事情經過整理後,寫了出來。

4

現代社會,解放天性,男歡女愛,婚前同居和婚前發生關係是最常見的了。可是也有許多人被所謂的“愛情”矇蔽了雙眼,騙財騙色。那麼遇到這些情況,難道沒人管了嗎?

就在最近,北京判決首例“性權利”侵害案件,因男方戀愛期間存在過錯,導致女方錯誤的處分了自己的“性權利”,進而懷孕、流產,精神抑鬱,女方起訴到法院後,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男方支付給女方精神撫慰金15萬元。

想用孩子留住他,沒想到最後被留下的是自己

5

主審法官解析

想用孩子留住他,沒想到最後被留下的是自己

6

那麼要是在未婚期間孩子出生了,男方是否要負責呢?

律師支招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非婚生子女主要享有以下法定權利:

1、要求生父母對其撫養教育的權利。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權。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護的權利。

4、非婚生子女繼承其生父母遺產的權利等。

也就是說,如果未婚生子,男方不撫養孩子或者不支付撫養費的話,那麼作為女方可以要求其承擔撫養的責任。另外如果雙方同居的話,可能會涉及同居財產的問題,此時建議最好可以找個婚姻法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如果有糾紛,委託專業律師處理。

王幼柏律師團隊建議您,平時多關注和了解法律知識,遇到問題及時諮詢律師,切勿錯過“減少損失、爭取權益”的最佳時機。王幼柏律師團隊始終堅持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諮詢服務,助您規避法律風險,解決難題!

學點婚姻法,

讓婚姻更美一點

想用孩子留住他,沒想到最後被留下的是自己

請留下你指尖的溫度

讓太陽擁抱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