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回访大英县政府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案件

48个广场舞点位被规定“时间表” 每晚9点前必结束

2017年8月13日,遂宁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反映遂宁市大英县政府广场每天晚上广场舞噪音扰民。接到信访件后,大英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回访大英县政府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案件

案件:

广场舞噪音超标扰民

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后,大英县立即启动整治工作,于当日早上6:30组织执法人员到广场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大英县城管执法人员与各广场舞团体组织者进行沟通,提出初步整改意见,要求调低音箱音量。

当天上午,大英县组织县政府办、县执法局、县文广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专题会”,并确定由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文广局和城西社区管委会人员组成“联合整治组”进行专项整治。

经调查,每天早上6:30——8:30,大英县政府广场有三个广场舞团体共计80余人,每天晚上7:30——9:30,有五个广场舞团体约200——300人,集中在此跳广场舞。每个广场舞团体各自播放音乐,声音较大,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2017年8月13日晚,大英县环保局监测站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广场舞音量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户外音量为70.9—78.6分贝,室内随机检测音量为61.5—66.7分贝,超过国家规定城市广场昼间噪音不超过60分贝的标准。根据检测结果,执法人员当场对五个广场舞团体进行批评教育、政策宣讲,并当场做出了警告处罚,责令其进行整改。

记者回访大英县政府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案件

整改:

多措施治理广场舞噪音

2017年8月14日上午,大英县执法局、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五个广场舞团体组织者进行了约谈,指出其违法事实,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之后,大英县执法局分别与5个广场舞团体签订了《广场舞团体文明开展活动承诺书》。广场舞团体组织者承诺,每天跳舞在21:00前结束,将音量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值内,不影响周边单位、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当天下午,大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规范管理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告》,并在政府广场两侧宣传栏张贴。

随后,大英县还出台了《广场舞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县城所有广场舞团体开展为期1个月的噪音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以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回访:

48个广场舞点位被规定“时间表”

“广场舞作为一种健身方式本无可厚非,我们也尊重每一位市民的休闲方式,但必须要建立在不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的前提下。”大英县政府广场附近居民赵德表示,通过整治,广场舞噪音现象已经得到了治理,噪音扰民的现象也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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