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丨从“枫桥经验”到浙江丽水“青田观调团”

探索丨从“枫桥经验”到浙江丽水“青田观调团”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法院改革家事审判,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家事纠纷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该制度借鉴国外“陪审团”制度,糅合“老娘舅”调解模式,受到最高法肯定。

4月13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法院家事审判庭,一起离婚案正在开庭。

探索丨从“枫桥经验”到浙江丽水“青田观调团”

4 月 13 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陈良夫妻离婚案。叶旭耀 / 摄

“这婚,非离不可!”43岁的陈良(化名)带着律师第四次起诉离婚。“我坚决不同意。”与他同龄的妻子王晶(化名)依然“老方一帖”——坚决不离。

当所有知情人都觉得这两人的婚姻这次真的要走到尽头时,奇迹却再次在青田县法院庭审后出现:一贯强势的女方低头认错,男方解开了纠结多年的心头疙瘩,再次撤诉。

创造奇迹的是青田县法院探索实施的家事审判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被称为新时代“枫桥经验”。

探索“中西合璧”制度

陈良和王晶都是青田人,经人介绍结婚,婚后20年,育有3个子女,大儿子已上高三。

起先,王晶当全职太太,负责三个孩子的抚养教育,并打理家里所有事务,陈良在外投资了一家公司并参与经营。夫妻双方因家庭事务逐渐产生了摩擦。

婚姻危机从2014年爆发,对婚姻丧失信心的陈良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今年是他第4次起诉离婚,前3次都撤诉了。这次,他是铁了心要离,专门请了两位律师。

这几乎是所有家事案件的难点所在: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和人身依附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单纯依靠当事人举证陈述,很难查清事实,而主要依靠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又因法官时间、精力有限显得不现实。

从事民事审判13年的周小敏感慨道:“闹到法院的案件,很多情感已经破裂,再公平公正的裁判也无法弥合伤痕累累的心灵,办案法官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周小敏决定启动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让人民观察调解员一起来“问诊把脉”。

“传统的法官坐堂审案、依法裁判的家事审判模式,在事实查明上时有不足,在治愈家庭创伤上更是力不从心。”青田县法院院长徐蓓姿说,观调团制度,是由普通民众深度参与到家事纠纷的化解中来,如参与调解、表达意见、跟踪回访等,为审案提供协助和参考。

观调团由7名专家型和民意型人员组成,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推荐4名能够与当事人产生共鸣、调解经验丰富的社区干部、侨领等人民陪审员,由当事人从中选取2人作为专家型成员。其余5名成员则由双方当事人从人民陪审员数据库中随机抽选,作为民意型成员。

观调团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了解案情,并当庭参与案件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成员对更需生活经验判断的事实问题,如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有无和好可能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评判,交由审判员当庭公布意见结果,作为法官裁判案件的重要参考。案件判决后,由观调团成员安抚败诉当事人的情绪,增进败诉方对法院的信任和对案件处理结果的信服度。

“这是借鉴国外‘陪审团’制度,糅合‘老娘舅’调解模式而建立的,主要适用于法律关系相对明确、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突出,更多需要社会经验判断的家事纠纷案件。”青田县法院院长徐蓓姿表示。

这个制度在涉侨家事案件应用时获得成功,一些侨领担任的观调员在案件调解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一些疑难案件得到有效化解。青田县法院据此将该制度延伸到其他的家事纠纷案件上。

庭审圆桌式

陈良夫妻都同意让观调团介入调解。庭审之日前一周,一个7人组成的观调团成立了。其中2名专家型观调员是由法官从20人组成的全县专家型观调团成员数据库中选出4名调解经验丰富的社区干部、侨领等,由陈良夫妻各自选取1人。而5名民意型观调员则由陈良夫妻从127名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选。

4月13日,案件庭审采取圆桌形式,7名观调员坐在双方当事人的对面,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对方的表情。法院还特邀情感专家、心理咨询师应童与观调员坐在一起。婆媳关系和谐、反对离婚的陈良母亲也被安排坐在圆桌边。

陈良倒出满腹苦水:“这么多年来,我作为一个男人,得不到一点认可,不管是在家人面前还是在外人面前,我都抬不起头。家里的所有生意都不是我在打理,所有的财产我也没有一点知情权,这样的日子过得有什么意思呢?”

王晶也有怨言:“我在家给他洗衣做饭,照看3个孩子,孝顺父母,他在外做的所有生意都亏空,最后只能我来接手,为了这个家庭,我无怨无悔地在付出……”

陈良表示自己几次三番起诉又撤诉,是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女方不但不改变,反而变本加厉,作为一个男人,没有任何地位可言。

当听到陈良说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时,王晶又气又急,眼泪夺眶而出。随着庭审的深入,双方争论越发激烈,问题和症结逐渐浮出水面。

7名观调员一直静静地观看着。庭审到调解阶段,观调员们出马了。

在对陈良夫妻一番对话后,观调员们将他们分开,背对背调解。心理咨询师应童分析道:男方多年来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和认可,自尊心受伤,极度渴求成就感;女方作为一名传统女性,为家庭默默付出很多,不仅自我认知上得到了满足,也得到男方父母的支持和认可,日常生活中对男方的态度不免有一些轻慢,但是两人生活了20年,感情还是很深的,并没有完全破裂。应童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分析,开始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特别是对王晶进行心理疏导之后,让她认识到男方的心理诉求,主动放下姿态,改变高高在上的心态,通过积极的言行去挽回男方。

观调团成员、西班牙侨领徐宋灵则与陈良母亲进行了沟通,他了解到陈良母亲一直站在儿媳一边,反对儿子离婚,而陈良非常孝顺母亲。他觉得,通过陈良母亲做儿子的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徐宋灵是西班牙知名侨领之一,久居海外的他,从2015年开始做观调员,“出国20多年,真没想到,我还能以这种方式为故乡、为同胞发挥余热!”回顾这两年的观调员经历,徐宋灵不无感慨地说。

徐宋灵以观调员身份,已经参加过9次庭审,“如果当事人是西班牙华侨,感觉上会更亲近些,我也更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就像是‘娘家人’。”徐宋灵说,调解的时候,语气要亲切,观点要公正,根据实际情况“对症下药”,通常就没有调解不了的案子。

徐宋灵指导陈良母亲如何做儿子工作,结合国外的生活经历及国内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让她主动软化态度,肯定双方各自对家庭的贡献和作用。从亲情的角度,从经济的角度,特别强调儿媳心地善良,一直关心照顾老人,“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都说婆媳关系最难处理,能处理好婆媳关系的媳妇是很难找的。”

观调员、青田县祯埠乡司法所所长姜剑宏得知双方大儿子正在读高三,便尝试从孩子在读书为切入点与男方进行思想沟通。他对陈良说:“你们的婚姻破裂与否,可能在你看来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正在冲刺高考的孩子?你们两个人的事,说小了是你们的事情,说大了何尝不是你儿子乃至一家人的事情?你们不是在毁自己、毁家庭,很有可能是在毁你们的儿子。给彼此一个机会,家才是最好的港湾和前行的勇气。”

陈良叹了口气,低下头沉思。姜剑宏趁热打铁,给他深入剖析。

观调员、法官、陈良母亲与陈良夫妻几番沟通交流后,陈良低落的心情渐渐舒展,口气有了缓和。法官看时机差不多了,将陈良夫妻叫到一起,面对面沟通。

王晶动情地对陈良说:“老公,对不起,这么多年来,你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好男人、好爸爸,我没能给你足够的支持和理解,是我太强势了,对不起。”这一席话让陈良如释重负,他看到妻子眼眶里闪动着真情的泪光。

至此,案子峰回路转,陈良当庭同意撤诉。法庭内顿时响起了阵阵掌声……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

陈良夫妻离婚案被当作丽水市中级法院和青田法院家事审判学术交流研讨会的一个典型案例,4月13日,与会专家学者和来自上海、山东、江苏等法院的同行观摩了该案的庭审和调解。案子的最后结局,让他们直呼“想不到”。

据青田县法院院长徐蓓姿介绍,青田法院已有74件家事案件适用观调团制度,其中调解43件、撤诉24件、判决7件,服判息诉率100%。

浙江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教授陈信勇说,该制度动员了社会资源,包括生活经验、道德观念和民众意愿,进入司法,使司法更容易为民众接受,体现了司法与社会相互融合的程度,反映了司法民主和谐的价值取向,普通民众的参与不仅不会损害司法的专业性,还能起到润滑剂的功效,有利于司法和社会的良性互动。这是针对现行民事审判制度,尤其是家事审判制度方面,缺乏灵活性的一种改进,它的经验可供未来家事审判等方面作立法的参考,促进家事审判制度完善。

在两年多的探索实践中,最高法院、浙江省高院对这项制度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应予总结和推广”。

在浙江省高级法院研究室主任陈增宝看来,观调团作为一种制度创新,一种工作方式的创新,是传承创新枫桥经验的一种探索,其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也彰显了法治的人本主义精神。

现场观摩的一些专家认为,观调团制度把普通民众的价值观念带到家事审判活动中来,使法官的判决在情理法中达到平衡,符合家事审判的价值目标。观调团制度也弥补了婚姻立法在地域性规定上的不足,对法官价值判断做了一个补充,可以缓解当事人对法官的对抗。这是家事审判改革中大胆的一次尝试,符合最高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的政策方向。

华东政法大学讲师孙颖提出完善观调团制度的建议,她指出,观调团制度的案件庭审过程体现了法事思维,因为是共识,通达就非常重要,家事法官对当事人以及观调团的认识,观调团成员的组成和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观调团制度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首创于青田,目前已在全市法院推广试行,成效显著。全市法院将继续实践和探索观调团制度,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提供丽水方案。”丽水市中级法院院长蒋卫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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