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佳木斯市卫计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6月7日上午报名

「考录」佳木斯市卫计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6月7日上午报名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佳木斯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新进人员标准和程序》(佳卫联发〔2014〕2号)文件要求,结合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经市编委、市人社局同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进行医学类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现场招聘,补充急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医学类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资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的考生,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和注册条件,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必须考核合格。

4.统招硕士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统招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录取批次毕业,不包括二表预科、第三批次录取本科和在校专升本人员(查看《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近。特殊岗位,如院前急诊急救等可视招聘单位需求适当放宽到全日制统招本科三表及以上。

6.符合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医学类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现场招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综合考评的程序,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办公室电话:0454—8223504。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454—822425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社局、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和佳木斯大学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其他省内外医学院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瑞博

联系电话:13504698189,0454—8223504

应聘人员登录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和上述高校网站,下载《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必须正反面打印、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及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个别岗位未达到1:3的,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需报人社部门,视具体情况裁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评委7名,由市人社局、市编委、市卫生计生委及专家库成员组成。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医学基础、综合分析、求职动机等能力,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专家出题,应聘人员现场答题、专家评委现场提问、打分。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医学基础知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视具体情况而定,需报人社部门裁定。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市人社局发放《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八、待遇

拟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和经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把报名、考试、聘用三关,做到报名条件、岗位、结果三公开,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营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发生,出现问题从严查处。

(三)严密工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要做到程序清晰、严谨周密、环环相扣,防止作弊。加强保密工作,做到尽职尽责。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号楼609室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电话:0454—8223504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瑞博

联系人:孙敏、闫春喜

联系电话:0454—8602023

18724540028

0454—8602398

18724540045

联系人:阴怡莹

联系电话:0454—5699188

18745466006

联系人:陆晓欣

联系电话:0454—8787903

15246460812

4.佳木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西路187号

联系人:曹艳

联系电话:0454—8605515

18045431010

5.佳木斯市传染病院: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华路29号

联系人:祝伟

联系电话:0454—8787675

13512648756

联系人:赵庆红

联系电话:0454—8644866

13555588911

7.佳木斯市急救中心: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648号

联系人:王海艳

联系电话:0454—8799120

13284543366

8.佳木斯市中心血站: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618号

联系人:李彤云

联系电话:15245489828

9.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敬磊

联系电话:0454—8088887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1.本方案中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2.本方案中所提及的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学历。

3.本方案中所提及的院校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4.有关规培方面要求以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条件为准。

5.未尽事宜由市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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