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通告

渝北府發〔2017〕24號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通告

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廣大消費者切身利益和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現就我區加強農藥管理,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的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品種(共65種):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製劑、砷類、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線磷、地蟲硫磷、甲基硫環磷、磷化鈣、磷化鎂、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單劑、甲磺隆單劑、百草枯(水劑)、磷化鋅、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復配製劑,甲磺隆復配製劑、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內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滅威(神農丹)、滅線磷、硫環磷、氯唑磷、水胺硫磷、滅多威、硫丹、溴甲烷、殺撲磷、氯化苦、氧樂果、三氯殺蟎醇、氰戊菊酯、丁酰肼、氟蟲腈、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樂果、毒死蜱、三唑磷及其復配劑。

二、嚴禁通過網絡、物流、周邊地區等渠道購買本通告所列農藥。

三、重大植物疫情、森林防蟲、園林防蟲等確需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區農委:種子植保站,區林業局:森防站,區市政園林局:園林綠化科)統一採購、配送並監督使用。

四、嚴厲打擊違法銷售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行為。對違反本通告,擅自銷售、使用本通告所列農藥的,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實行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銷售、儲存、使用本通告所列農藥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一經核實,給予舉報人1000元至3000元獎勵。受理舉報單位要對舉報人情況予以保密,保證舉報人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舉報電話:86016006)。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公開方式:公開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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