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公共基礎知識

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簡稱為法警,包括兩類:檢察院的,法院的.檢察院,法院的法警在送達法律文書,提押嫌疑人以及強制執行等行為是對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司法行為的輔助行為.是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後實施的司法權力.不是行政權力。

另外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是我國的刑罰執行機關,這些機關的人民警察進行的是行政管理行為,行使行政權利,雖然他們臂章和胸徽上有“司法”字樣,但這不是代表他們是司法警察,而是說明其上級管理部門是司法行政機關(即司法部、司法廳(局)),所以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不屬於司法警察行列。

《人民警察法》規定:法院、檢察院可設司法警察,此為法檢系統設立司法警察的法律依據。《人民警察法》主要對公安機關的職權作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對監獄系統的人民警察職權作出規定,現行法律未對對法、檢司法警察職權則未作規定。

目前對法、檢司法警察職權規範只見於最高法、最高檢出臺的關於司法警察職權的“暫行條例”中,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和《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此二“條例”作為為司法解釋,效力位階過低且嚴重滯後。

法、檢司法警察直接限制人身自由、剝奪他人生命,原有的“暫行條例”違背“犯罪和刑法”及“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必須明確立法的憲法精神。從法律位階上看,以司法解釋來規範警察權法律位階與規範對象不對等,且位階過低,司法警察權必須由法律予以規範,而不應以法律以下位階的司法解釋等進行規範。

警司

警司superintendent

警司警銜標誌由一道銀色橫槓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

一級警司(行政):綴釘三枚四角星花。

二級警司(行政):綴釘二枚四角星花。

三級警司(行政):綴釘一枚四角星花。

技術類圖案相同,底面為灰色。

警備糾察

一、警備糾察是目前我軍警備糾察工作的各級領導機構

當前,我軍警備糾察工作的主要業務領導機構是:

(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下屬的軍務部內的隊務局,編制有‘全軍警備工作辦公室’。它主要負責統領全軍警備糾察工作的業務建設和開展,同時也包括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警備糾察工作進行領導和指導。

(二)各軍區司令部下屬的軍務部內的隊務處中設有本軍區範圍內的‘警備工作辦公室’,負責管理本軍事行政轄區內的警備工作。

(三)衛戍區、各警備區和省級軍區(三者為正軍職單位)司令部內設有軍務處(也有的叫軍務動員處,但在警備工作上,對地方和其它軍隊系統,統一稱警備處),它主要在軍區警備業務管理機構領導下,負責本軍事行政轄區內具體的警備糾察業務工作。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總部和軍區一級的警備工作機構中,只有辦公機構而沒有實際的警備糾察分隊,只有省級軍區一級才專門編制有,專職從事警備糾察工作的專業分隊(即:某某地區警備司令部的警備糾察連)。

(四)部分軍分區、警備區(二者均為正師職單位)的司令部內設有軍務科(有的叫軍務動員科,在警備工作上,對地方和其它軍隊系統,統一稱警備科),它主要在上級省級軍區的警備業務管理機構領導下,完成本軍事行政轄區內具體的警備糾察業務工作,一般軍分區或警備區編制有一個專職的警備糾察排。

(五)武裝警察部隊的警察糾察工作,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警務部下屬的隊務處內的警備工作辦公室負責

二、目前我軍警備糾察工作的主要內容(一)什麼叫警備工作?

警備工作是指軍隊組織實施的區域性管理工作,主要是對軍隊人員和車輛在營區以外的活動實施紀律監督

(二)我軍警備工作的主要任務

我軍警備工作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即:“三個維護、一個執行、一個協助”;

三個維護是———維護軍容風紀、維護軍車運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維護軍隊聲譽和軍****益;

一個執行是———執行臨時性警備勤務;

一個協助是———必要時協助地方維護社會治安。

三、糾察員屬於軍人。它的職責是監察軍車,社會上其它車輛不在其管理範圍之內。糾察員隸屬於警備司令部。因為職責範圍和分工不同,糾察員不會與交警發生衝突。如果軍車違背交通規則,交警要將違規車輛交糾察(或部隊相關部門)處理,不能擅自扣車、扣人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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