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力帆電動汽車不足一月兩次拋錨

重慶力帆電動汽車不足一月兩次拋錨

資料圖

廠家表示,“車輛故障原因是保險絲熔斷,屬於輕微故障,不符合退換車要求”

業內人士認為,“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在60日或3000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不管是一根保險絲斷了,引發新能源車的車輛失控;還是一顆螺絲鬆了,引發傳統汽車的車輛失控,都會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產生嚴重後果,所以,只要認定存在‘失控’現象,就可以判定為滿足退換車條件”

家住杭州的黃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新提的重慶力帆330EV電動汽車在一個月內出現了兩次油門和剎車失效的故障。

經檢測,這兩次故障均是由於保險絲熔斷所致。

第一次出現故障後,黃女士要求退車。廠家認為,其車輛不符合退換車的條件,未同意黃女士退車的請求。然而,距離第一次故障不到一個月,同樣的故障再次出現,當黃女士再次提出退車請求時,廠家卻同意了。

廠家前後兩次截然相反的態度,究竟是怎麼回事?黃女士的車輛故障是否符合汽車三包法中規定的退換車條件?如果符合,第一次出現故障後,為何不退?如果不符合,第二次出現故障後,廠家又為何給黃女士退車?

新車不足一月出現兩次故障

“新車剛提回來3天,就出現了第一次故障。”黃女士說。

據黃女士介紹,2018年4月6日,她花了近7萬元在杭州子琪和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重慶力帆330EV電動汽車,提車時間為4月11日。然而,3天后,即4月14日,黃女士駕駛力帆330EV在杭州杭行路行駛時,車輛油門、剎車突然失效,車輛在馬路上拋錨。當時,該車行駛公里數為198.1公里。

經過力帆集團杭州維修站工作人員檢測,車輛失靈是由於保險絲熔斷所致。

“當時我與子琪和汽車銷售公司溝通,希望廠家能給我退車,但是子琪和汽車銷售公司將此情況反饋給廠家後,廠家認為我的車輛故障情況尚達不到退換車要求,故不予退車。”黃女士說。

她介紹稱,出現問題後,曾多次撥打重慶力帆集團官方服務熱線400-0601-777,但是一直沒收到相應回覆。

4月17日,黃女士向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浙江省消保委)投訴。經浙江省消保委汽車消費維權專業委員會專家確認,黃女士的這輛力帆330EV電動汽車的故障現象,符合浙版新消法的規定“因其他質量問題引起車輛失控”,可以退換車。

浙江省消保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出具了投訴處理建議書給力帆集團。

4月19日,重慶力帆開具了回覆函件,廠家表示,車輛故障原因是保險絲熔斷,屬於輕微故障,不符合退換車要求。回覆函還以房間電路作對比,“正如家裡電源保險絲熔斷,家用電器全部無電不能體現其功能,消費者不能投訴全部家電生產者產品基本功能喪失,要求退換產品”。

然而,距離第一次故障不到一個月,即5月8日,黃女士的力帆330EV再次出現了油門、剎車失效的故障。經檢測,依舊是保險絲熔斷所致。

究竟是否達到退車標準?

“第二次故障出現後,我再次要求退車,廠家卻同意了。”黃女士稱,而對於這次可以退車的原因,廠家並沒有出具任何解釋。

對於“既然達不到退車條件,那廠家為何給黃女士退車”的疑問,前述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車所購時間並不長,為一個月左右,公司是站在讓客戶滿意的角度,才同意退車。

那麼,保險絲為何會壞掉?該負責人稱,檢修後,發現一用電器存在故障,電流過大導致保險絲熔斷。

“該用電器也是原裝用電器,但只是一個附件,並不是達到退換車要求的一個總成件。”前述相關負責人表示,其已將舊件發回廠家,待作進一步分析,找到原因,然後完善產品。

不過,對於重慶力帆浙江服務部相關負責人認為黃女士的車輛“不符合退車”的說法,浙江省消保委汽車消費維權專業委員會委員汪英來並不贊同。他說:“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以下簡稱浙版新消法)第二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在60日或3000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不管是一根保險絲斷了,引發新能源車的車輛失控;還是一顆螺絲鬆了,引發傳統汽車的車輛失控,都會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產生嚴重後果,所以,只要認定存在‘失控’現象,就可以判定為滿足退換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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