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召开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

定边:召开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

5月24日下午,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定边县县长焦利民、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学友、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宋增卫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县人大、政协、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有关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会议。全县19个乡镇及12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负责人、该院检察长及民事行政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办案人员通过照片及视频资料向与会人员汇报了对该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的调查结果,并结合相关法律依据提出了审查处理意见。即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切实担负起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职,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随后办案人员还系统地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及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与会人员对此次会议给予高度赞许。

全国人大代表、治沙英雄石光银谈到,作为一名来自农村基层的人大代表,听取了检察官的汇报,深有感触。当前农村垃圾污染问题非常严重,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的手段督促各乡镇政府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检察工作情系民生的一种表现。同时认为这种监督模式非常好,有理有据,有图有真相。他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检察公益诉讼这项好制度,都来支持这项工作。各乡镇的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对这种检察监督模式心服口服。

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学友在讲话中指出,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各乡镇积极履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这是检察工作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很好的形式。他强调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他要求检察院要将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突出监督重点,敢于监督,敢于碰硬。要主动向党委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加强与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司法保护。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增卫在讲话中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要求该院继续发扬成绩,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办案力度,将公益诉讼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推动定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体现检察担当。他强调,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要强化外部协调意识,切实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的衔接,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焦利民县长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既是一次本县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通报会,也是一次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培训会,更是公益诉讼工作在定边全面铺开的动员会。他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要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要认真对待检察机关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主动履职,积极整改,及时回复。要将检察监督与全县乡村环境大整治结合起来,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推动工作。他希望检察院加大公益诉讼普法宣传,让各行政机关了解公益诉讼进而理解支持这项工作;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好诉前程序的作用,注重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主动纠错,尽量多建议少诉讼,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检察长张海在总结发言中提到,民生无小事,该院主动运用检察手段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是践行“生态检察”、“民生检察”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他指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实质是通过法律监督,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共同推动法律贯彻执行到位,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因此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最后他对与会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行政部门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给予的理解与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该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为推动定边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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