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街道公開招考社區工作人員4名

奎文區北苑街道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部分社區工作人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招考計劃

計劃招考社區工作人員4人

招考範圍及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社區工作,能夠適應基層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以及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高職)以上學歷。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8年6月底前畢業並取得畢業證,其他在讀人員報考的需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三)年齡要求:原則上不超過38週歲(1980年6月1日以後出生);

(四)具有濰坊市城區常住戶口或相關居住證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考情形;

(六)報考不限專業。

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招考類別採取先考試後分配崗位的方式,按照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及資格複審、公示和錄用等程序實施。

(一)發佈招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2、報名地點:奎文區玄武街與四平路交匯處北苑街道辦事處三樓305室(北苑街道黨建辦公室,諮詢電話:8660155)。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街道對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通過審查的人員,發放筆試准考證。對報名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5、領取准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到報名處領取准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准考證是參加考試、體檢等程序的重要憑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

本次筆試、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體檢、政審及資格複審

按筆試、面試成績4: 6的比例確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分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者列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政審和資格複審,體檢、政審、複審不合格的,取消招錄資格,並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報名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在政審時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否則不予錄取。

(五)公示和錄用

考試組織與紀律監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並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對招考範圍、條件、程序、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全部公開。對違反招考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參照中組部、人社部《關於印發(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 3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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