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4名

奎文区北苑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考计划

计划招考社区工作人员4人

招考范围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6月底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其他在读人员报考的需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三)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潍坊市城区常住户口或相关居住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考情形;

(六)报考不限专业。

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招考类别采取先考试后分配岗位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奎文区玄武街与四平路交汇处北苑街道办事处三楼305室(北苑街道党建办公室,咨询电话:8660155)。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街道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政审及资格复审

按笔试、面试成绩4: 6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政审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五)公示和录用

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考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考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 3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