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蒙蒙、郝玉枝发布悬赏公告,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元);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下落并据此本院予以实际控制的,奖励500元/人。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执行案号:(2017)皖0202执1248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郝玉枝
性别:女
年龄:28
住址:宿州市萧县酒店乡邓楼行政村张 小屯自然村14
身份证号:342222********4084
执行法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涉案金额114651.16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依法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18109635130、0553-2611072
悬赏金额: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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