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強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在嶽開庭審理

江湖那些事(yyrbjh)獲悉,5月30日上午,湖南省紀委紀檢監察四室原主任曹明強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曹明強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在嶽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曹明強在擔任湖南省紀委行政效能室副主任、主任、紀檢監察四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投資、案件處理、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兄曹樂強、其子曹辛(均另案處理)共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80萬元。此外,曹明強利用職權,插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達220萬餘元。

曹明強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在嶽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法庭對檢察機關、被告人曹明強及其辯護人出示的相關證據,組織雙方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在最後陳述階段,曹明強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庭將擇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