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中再审无罪 12年冤狱归来再造物美

品途商业评论(ID:pintu360)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张文中再审无罪 12年冤狱归来再造物美

张文中

张文中一事造成物美发展遭受重创。2006年上半年,物美正处于战略扩张时期。4月,物美集团旗下香港上市公司——物美商业以1.76亿元的价格,从国有股东手中收购了银川新华百货27.7%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这一收购被看成物美进军百货业的开始。 在商务部公布的2006年上半年中国商业零售30强中,物美排名第7。

但是情形在中纪委调查张文中的消息传出后急转直下,2006年11月12日,张文中被中纪委带走要求协助调查,在这一天,张文中正式离职。这种重创还体现在,张文中被调查后,上市公司物美商业的停牌长达10个月之久。这期间,物美的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基本丧失。物美与花旗集团已敲定的8600万美元的股份配售协议,在张文中辞任董事长后,即宣布告吹,并购江苏时代超市的计划也落空。

到了2012年,受到电商冲击,物美业绩进入下行通道。2015年10月20日晚,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盈利受人工、租金成本,及线上线下电商竞争的不利影响,宣布计划私有化退市。短短2个月,物美完成了私有化从港股退市。

2015年张文中出狱,蛰伏幕后十多年之久,他开始为物美的下半场谋局布子。值得一提的是,物美退市后没有停下拓展门店的脚步,同时也拉开了新零售转型的序幕,创立多点Dmall,进行数字化转型,亏损多年后,多点Dmall逐渐走向正轨。

如今,张文中投身到用技术促进中国零售的革命当中,并计划将物美的下半场再次带入“张文中时代”。

案件背景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9年3月张文中被法院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

2013年2月刑满释放后,张文中向河北高院提出申诉,2015年12月河北高院驳回申诉。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直至今天正式宣布再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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