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都江堰讀幼兒園就看這一篇

都江堰市教育局

關於2018年公辦幼兒園新生入園相關事宜的

通 告

根據《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公益性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20號)要求,為確保我市2018年幼兒園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現將2018年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2018年在都江堰讀幼兒園就看這一篇

一、基本原則

(一)相對就近。按照“政府統籌、相對就近”原則,按戶籍劃片招生(劃片情況見附件1)。

(二)免試入園。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或編班測試,不得以開設特色班、實驗班等形式變相遴選生源,不得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就讀。

(三)公開公平。堅持陽光招生政策,實行招生信息公開,報名錄取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

招收截止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3週歲的都江堰市戶籍幼兒入園。

三、新生登記

(一)登記時間

2018年6月6日—14日

(二)登記地點

1.灌口街道、幸福街道、永豐街道、銀杏街道、奎光塔街道的戶籍適齡兒童,按照下列幼兒園劃定的招生區域,分別到戶籍所在地對應招生的幼兒園登記:市幼兒園(含奎光塔分園)、機關幼兒園(含彩虹分園)、王家橋幼兒園(成都市第三幼兒園都江堰分園)、中信幼兒園(含銀杏分園、平義分園)、滬都幼兒園、頂新新建小學幼兒園(含解放分園)、壹街區幼兒園(含高橋分園)、濱江幼兒園(含金江分園)、友愛學校幼兒園、李冰小學幼兒園;

2.其他鄉鎮戶籍適齡兒童入園,在戶籍所在鄉鎮公辦幼兒園登記。

(三)公辦幼兒園學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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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辦幼兒園根據自身辦園規模,自主、獨立制定招生計劃,將招生宣傳方案報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備案。各民辦幼兒園要嚴格控制班額,對違規宣傳、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的幼兒園予以嚴肅查處。

(五)登記要求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適齡兒童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對應公辦幼兒園進行信息登記。

四、2018年都江堰市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具體日程安排

時 間

內 容

6月1日—5日

在教育局官方網站、街道、社區和公辦幼兒園門前公告欄分別發佈招生公告。

6月6日—14日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籍證件,到戶籍所在地指定公辦幼兒園進行資格確認。對通過資格確認的幼兒進行信息錄入。

6月20日—24日

公辦幼兒園張榜公示擬招收新生名單。

7月4日—6日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幼兒健康證》、《幼兒預防接種證》等相關材料辦理新生入園登記。

五、其他事項

(一)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入園,參照成都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關於轉發〈關於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內地就學享受當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見〉的通知》(成教辦〔2012〕13號)執行。

(二)駐都部隊軍人、駐都港澳臺胞、都江堰市引進的人才子女等,於6月12日—16日到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交驗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幼兒由教育局根據幼兒園學位餘缺情況統籌安排入園。以上人員需提供單位人事證明函或縣級相關部門(組織部、工業區管委會)出具的證明函、幼兒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幼兒園實行秋季集中統一招生,其餘時間如有空餘學位,可進行補招。

(四)對符合條件未按時登記,或已錄取,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到園辦理新生入園報到手續的適齡兒童,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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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每日都江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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