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馬安國被“雙開”

經查,馬安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長期無償借管理服務企業車輛供自己使用,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公款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未履行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對其所分管領域發生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造成嚴重損失和不良影響負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款,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馬安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安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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