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近年来,“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收费问题众多。曾经,央视揭秘天价拖车费,拖车8公里花12.87万、“天价”拖车一公里收费7600等屡见不鲜。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东高速“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调整后“新标准”有哪些变化?

根据“有升有降”的原则,新的收费政策有如下调整:

一是:根据小型平板车和拖车区别不明显,平板车不分救援车型按现行每车次1500元收费争议较多的情况,将平板车救援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车型分类制定。调整后,按基本价测算,平板车救援收费标准平均降幅达53%;

二是:根据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反映救援清障收费远不能满足救援经费支出的情况,按照弥补成本的原则,适当提高了车辆停车看护收费标准和五类车的吊车施救收费标准:空车停车看护费由每天20元提高到30元,载货车辆由每天30元提高到35元,五类车的吊车救援收费标准由每车次2100元提高到2500元。

三是:通知未列入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车主与救援清障机构协商确定,存在争议的,通过价格评估、调解等方式解决。

“最新”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高速“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说明:

1.拖车、吊车、平板车救援清障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执行。

2.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

3.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从被救援车辆直接装运至转运车辆或装、卸分离时,按装卸费的50%计收。

山东高速“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4.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5.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

6.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7.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执行各市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8.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本通知未列入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车主与救援清障机构协商确定,存在争议的,通过价格评估、调解等方式解决。

新标准于5月1日起施行。在此:提醒司机朋友们,遇到需要拖车救援的事故,可先对事故现场及车辆进行拍照,联系正规的拖车救援公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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